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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六章 知己(31)(第 2/4 页)

    “年轻?不。”柳至秦摇头,“网络安全领域的很多天才,都是不到20岁就锋芒毕露。”

    花崇不经意地勾起眉,“那你20岁时呢?”

    “我?”柳至秦一顿,“我20岁的时候……”

    喜欢上了一个人。

    “嗯?”花崇瞄了他一眼。

    他笑道:“还是个混子。”

    “我不信。”花崇说:“20岁还是混子的话,怎么混进信息战小组?”

    柳至秦看向窗外,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对了,《永夜闪耀处》的出版徐戡谈得怎么样了?我听说很多家出版社都在抢。”

    “徐戡关系网很宽,对这件事也很上心,肯定会找到一家最合适的。”

    “那就好,林骁飞的心愿总算是实现了。”

    “但终归是遗憾的。”花崇声线一沉,“人死万事空,只有我们这些旁观者会得到安慰,他什么都不知道了。”

    ?

    泽城经济比不上洛城,但是夜晚的市中心还是灯火辉煌。因为路上堵了一截,花崇和柳至秦赶到时已经过了晚饭时间。中途两人换了座位,柳至秦开车,花崇靠在副驾上订酒店。

    说是要订个豪华的,但也不能太铺张浪费,关键是放眼整个泽城,也没有房费在500块钱以上的。花崇看了一圈,问:“我们订两个大床房还是一个标间?”

    “标间吧。”柳至秦说。

    花崇戳着屏幕,“我也是这个意思。”

    订的酒店在市中心,花崇开门一看,就感叹道:“什么时候公费住宿也有这待遇就好了。”

    柳至秦笑:“想得美。”

    两人都没带什么行李,不用收拾,歇了口气就直奔附近的夜市大排档。

    夏天是吃小龙虾的季节,花崇点了三大盘,外加各种烧烤海鲜和卤味,落座后想起乐然,遗憾道:“我还跟乐乐说,完事了让陈队请吃饭,想吃什么随便点。结果还没赶上呢,他和沈队就回去了。”

    “没事。”柳至秦往两个玻璃杯里倒花生浆,“他想吃什么,沈队难道还能短了他?”

    不提这一茬就罢了,一提花崇突然来了兴趣,“他俩关系不一般啊,亲戚?”

    “差不多吧。”柳至秦将杯子推到花崇面前。

    “什么叫‘差不多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他们是家属。”

    花崇微张着嘴,愣了三秒,懂了,“你是说……他们,是一对?”

    “嗯。几年前就在一起了。”

    花崇一拍大腿,“我就说!乐乐看沈队那眼神,沈队跟乐乐说话那语气,啧啧啧!”

    柳至秦目光有些深,试探着问:“你不觉得奇怪吗?”

    “奇什么怪?”花崇剥着毛豆,往嘴里一抛,“我去,小柳哥,你觉得奇怪?”

    “我没有。”柳至秦温声说:“我认识沈队很久了,怎么会觉得奇怪。”

    “那你还问我?”

    “我是担心你觉得奇怪。”

    “这有什么?”花崇继续剥毛豆,“喜欢谁是别人的自由。人家沈队乐乐不偷不抢,彼此喜欢而已,又没碍着我们这些旁观者,我们凭什么觉得奇怪?”

    这时,油爆小龙虾、蒜香小龙虾、麻辣小龙虾被一起端了上来,花崇一边戴手套一边招呼柳至秦,“来来来,赶紧吃,不够再加。”

    大排档的生意越到晚上越好,吃到后面,花崇果然嫌不够,加了两盘才勉强过瘾。

    因为第二天有正事,两人谁都没喝酒,也不敢吃到太晚,10点来钟就埋单离开。不过回酒店之前,花崇还打包了两份烤猪蹄。

    柳至秦说:“其中一份是给我的吗?”

    “是啊。”

    “你很喜欢吃猪蹄啊?”

    “嗯?”花崇想了想,“一般,看着香,就买来尝尝。”

    “我都跟你吃好几回猪蹄了,以前是蹄花汤,现在是烤猪蹄。”

    花崇乐了,“还真是。要不这样,回头我买些回去,你来我家里烧?咱们挺久没在家里开伙了。”

    “行。”柳至秦按下电梯上行键,微抵着厢门,将花崇让了进去。

    花崇斜了他一眼,“绅士小柳哥。”

    柳至秦微笑着站在一旁,“为领导服务。”

    500块钱的酒店住着果然比几十块钱的招待所舒服,花崇躺上去就睡着了,中途却梦到了牺牲的队友。

    半夜,他突然醒来,捂着额头轻轻喘息。

    这些年来,重案要案破了一个接一个,但最想找到的谜底却始终在云雾之中。

    他坐了一会儿,看向旁边的一张床。

    柳至秦正背对着他,睡得很熟。

    他看了许久,重新躺下,却再也没能睡着。

    ?

    天亮,市中心从纸醉金迷中走出来,像个充满活力与朝气的少女。

    花崇和柳至秦赶到位于城市边缘地带的化工厂家属区,正好碰见林母买菜回家。

    “你们又来了。”她笑道:“进来坐吧。”

    连日来,很多媒体涌向这破败的家属区,老人不愿意接受采访,已经许久没有出门。这两天记者们见实在捞不到新闻,再加上派出所一直有人盯着,才成群结队地离开。

    “我不清楚五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林母说,“不知道为什么当年那么多人来我家骂我和骁飞,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人来采访我。我只知道我的儿子是个好人,他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别人的事。”

    花崇将临时买的水果和牛奶放在桌上,听林母倾述了一会儿,顺水推舟地问:“陈婆婆,您还记得林哥的好友傅大成吗?”

    “大成啊?当然记得。骁飞当初去地铁站卖书就是为了给他筹款。”林母说着不住叹气,“可惜啊,他俩命都不好。”

    花崇又问:“傅大成是不是有个侄子,有事没事就来找林哥玩?”

    林母想了许久,浑浊的双眼微亮,“你是说小欢?”

    花崇回头,看了柳至秦一眼,柳至秦从容道:“我们听说林哥喜欢小孩子,小欢经常到您家里来吃饭。”

    林母笑了,“是的。那孩子可怜,父亲犯了事,在监狱里服刑,母亲也不管他。大成和媳妇把他接过来一起住,供他上学。但他俩忙,有时一日三餐都在厂子里解决,小欢在家顿顿吃面。骁飞见小欢瘦猴儿一个,就招呼到家里来和我们一起吃饭。”

    花崇跟拉家常似的说:“上次怎么没听您提起他?”

    “老糊涂了。小欢都被他母亲接走多少年了,我啊,健忘,都快记不得这孩子了。”林母摇摇头,“他母亲不喜欢大成一家,小欢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叫傅欢还是傅什么欢?”

    “我不知道,记不清了,骁飞和大成都叫他小欢。”林母说:“他喜欢看骁飞写的小说,骁飞工作忙,写得慢了,他还经常催骁飞。”

    “林哥待他和附近其他小孩不大一样?”花崇问。

    “骁飞和他比较合得来。对了,他刚被大成接来住时,骁飞给他买了台电脑,大成还和骁飞吵一架。”

    “买电脑?”柳至秦忙问:“怎么想起送小孩子电脑?”

    “骁飞说小欢对那个什么很有天赋,如果家里没台电脑,实在是耽误了孩子。”林母想了想,“电脑不是新的,骁飞好像是跟熟人买的,给我说花了几百块钱,我也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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