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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三章 把刘备卖个好价钱(第 2/4 页)

    糜竺把自己整理的一丝不苟,特地选了一身看上去颇为清雅的衣裳,最后又对着铜镜,将冠冕束得端端正正,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饶是如此,马车行至林朝府门前的时候,他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像极了后世应届生面试求职时候的情景。

    虽然富甲天下,但在仕途方面,糜竺是个十足的新人。

    而面试他的人,可是上至天子,下到公卿百官都能谈笑风生的林朝,林子初。

    相比于他的郑重,林朝可以说是颇为随意,甚至出门迎接的时候,整个人都像是没睡醒一样,身上裹着和被子差不多厚的袍服。

    这该死的天气,怎么突然间就变得这么冷!

    昨天又下了一场大雪,此刻天晴之后气温骤降,林朝望着房檐边上手指粗细的冰柱,心中吐槽道。

    他这身打扮,着实差点闪瞎了糜竺的眼睛。

    没想到这林子初,居然是如此不修边幅之人!

    在他的脑补中,刘备麾下的第一重谋,应当是那种风度翩翩,谈笑间便可判决天下大势的伟丈夫。再者糜竺听闻林朝也曾随军出征,并且战果连连,就算身材魁梧,孔武有力也不足为奇。

    可万万没想到,居然是个瘦弱书生。

    果然人不可貌相!

    糜竺心中感叹一声,摆手便拜道:“朐县糜子仲,拜见林侯!”

    林朝身上有着诸多头衔,而且每个人对他的称呼,也不尽相同。

    军中将士喊他为监军,外人喊他先生,文官书吏喊他长史,但其实他身上最值钱的,还是安喜亭侯这个爵位。

    “子仲不必多礼,外面天冷,你我入内相谈!”

    林朝挥了挥手,示意糜竺跟自己进屋再说。

    若放在平时,林朝肯定不会这么随意,得按照规矩好好得跟糜竺客套一番。但眼下他实在冻得快扛不住了,也没了客套的心思。

    至于糜竺身后那一大车礼物,以及赶车的家仆,林朝直接派福叔去接待了。

    进了房中,林朝命人点起炭火,这才感觉好受了一些,遂将外衣脱掉,端着茶水向糜竺笑道:“让子仲见笑了,某自幼体弱,今日的天又着实有些冷,慢待了子仲,还请见谅。”

    糜竺赶紧也举起了茶杯:“林侯说笑了,徐州大小事务皆决于林侯,自该好生保重身体,为国尽忠。”

    两杯热茶下肚,林朝与糜竺客套了半天,终于说到了正题上。

    “久闻糜氏乃天下豪商,子仲更是精于商途,不知今日到访,所谓何事?”

    糜竺并不比甄氏兄弟,林朝纵然想用他,也要他自己先表现出足够的诚意。

    换句话说,是他糜子仲主动投奔的刘备,而不是刘备招揽的他。

    本来历史上,糜竺之所以能身居高位,也是在危难之中帮了刘备一把。论贡献与才能,他并不出众。

    对于林朝的战略规划来说,糜竺更是可有可无。

    唯一能让林朝眼馋的,还是他那近万名宾客家仆,以及十亿的身家。

    至少就现在来说,这两样还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如何让糜竺自己贡献出来,估计还得把刘备卖出去,才能换来这笔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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