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媳妇喜欢看(第 4/4 页)
别人写小说呢,若是旁边坐个人看着,不免会没有状态,写的错漏百出,总之,就是不能沉下心来。
但是徐立呢没有这个顾忌,一个拿来主义者,别说蓝雪一个人坐着,就是再来十个八个也一样。
故事不是他写的,他只是一个搬运工而已。
蓝雪坐在徐立的身边,看着徐立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
她发现徐立真的没有骗她,这还真的是一个贼的故事,而且这个贼真的与众不同。
太与众不同了。
第一章就是白玉美人!
这个天下有贼在偷东西之前会告诉东西的主人要偷他的东西,并且交代时间地点吗?
若是有,那一定是个蠢贼。
但是,书上就有了。
开篇的一句话,就让蓝雪对徐立崇拜的不像话,颜值吗,看久了也就那样,但是才华这东西,真的是百嚼不厌。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字里行间都带着一股子潇洒自信,有时候蓝雪真的想把徐立的脑袋打开,里面究竟是装的什么,怎么可以这么有才?
开篇,就足以勾起人的兴趣,而徐立的打字速度极快,蓝雪就坐在旁边,跟着往下读。
一章小说,用了徐立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最让蓝雪欣喜的还是章末的一句话,眼睛弯成月牙状,徐立章末的一句话赫然是,“媳妇喜欢看这个类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