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公审大会(第 3/4 页)
什么叫党争?
不管对错,只要你赞成的我就反对。
东林肯定是要对刘易喊打喊杀的,那所谓的阉党呢?
晋王这奏书一上,大明的朝堂上可有的热闹了!
就算是东林吵架吵赢了,再加上朝廷调集兵马,筹集粮草所需的时间,最起码能够给刘易拖延三四个月大明朝廷发兵的时间。
到时候山西这边,刘易应该也差不多将蒙古人的入寇给顶回去了。
就算是刘易没有顶回去也不打紧,蒙古人入寇又不是光抢他刘易的地盘,大明朝廷也幸免不了。
到时候大明朝廷到底是对付他刘易,还是应对蒙古人的劫掠,朝堂上估计还能吵一段时间!
万一给刘易来个惊喜,阉党吵架吵赢了东林,那就更好了,刘易这边就可以更加轻松自如的应对蒙古人的入寇了。
不过在此之前,刘易要迅速把《土地租种法案》给落实下去。
……
第二日,太原府府衙正门,支起了一座高台。
昭武军军政府法务司人员在府衙正门开堂审案,卷宗足足摞了一人多厚。
这些卷宗都是来自军情处,是昭武军军情处的探子在太原城周围收集起来的有关土豪劣绅为非作歹的卷宗。
今日,便是要对这些土豪劣绅开堂审理,然后依法处理,该抄家抄家,该杀头杀头。
所有涉案的土豪劣绅都被刘易派人强行带到了太原府府衙,然后便开始审案。
那些被带来的土豪劣绅,都是些名声顶风臭十里的那种,想要收集他们的罪状再简单不过了,一审一个准。
太原城很多百姓被府衙门口的热闹所吸引,在府衙门前围成了圈。
这一幕,正是刘易所想要看到的。
中国人自古以来,做事都讲究一个师出有名,自己要抄这些土豪劣绅的家,总要有人见证他们是罪有应得才行。
法务司人员翻开了第一份卷宗,大声念到。
太原府小店镇乡绅李有财,于天启四年强夺宗族孤儿寡母田地,诬陷苦主与人通奸,残忍将苦主浸猪笼而死,苦主独子被发卖为奴,苦主所有的三十亩田地被归于李有财名下……
于天启六年,侵犯戏班七岁幼女,致死!
后命人殴打戏班班主,强逼班主承认幼女乃是病死,后又将戏班班主及两个徒弟活活殴死……
于崇祯元年,同村村民李老汉拔了李有财家的两根麦苗,李有财便将李老汉打折一条腿。
并且勾结当时官府,强夺了李老汉家的四亩良田,将李老汉儿媳强掠回家做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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