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拿命来偿!(第 3/4 页)
而且关键投资能赚回来,哪怕赚不回来,最多折本卖出去,赔不了太多。
但这世间的富豪,能拿出一百亿买一瓶吃完就没了的丹药,或者是一辆纯粹奢饰品的跑车、游艇、飞机那就太少太少了。
放眼华夏,能做到这样豪气吞天的,也只有寥寥几人罢了,其中绝没有郑家。
“谁说我们要出一百亿的。”郑安琪忽然停下脚步,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石先生猛地脸色大变道:
“难道你想.....”
只见郑安琪得意的笑了笑道:
“我和姓陈的小子签下合同了吗?盖章了吗?有律师在场公正了吗?”
“什么都没有,只是口头几句话而已。没有录音、没有摄像、没有证据,一点法律效力都没有。姓陈的想去告,我郑家大不了花上一亿,请个律师团,慢慢陪他打官司呗,打个十几二十年都没问题。”
她讲到这,冷哼一声道:
“哪怕他知道我骗他又如何?”
“姓陈的小子也就会些法术、武功罢了。却不明白这是现代社会,要讲法律、讲规则的。他再强大?能大的过政府、大的过国家?”
“也就是在中州,我忍他让他。等到了港岛,我郑家一个电话就能打到警务处长和特首那。到时候他在警察和驻军面前,看他还敢不敢这样放肆。”
说完,猛地一甩头,得意洋洋的快步而去。
只留下石先生停在原地,欲言又止,最终化作一声长叹:
“郑小姐,你想的太简单了。”
“修法真人的钱,是那么容易赖掉的?”
入道之上,谓之修法。
在道家为真人,在佛门为上师。
古之真人,能捕风为刀、呵气成雷、入水不溺、入火不伤。有呼风唤雨、召唤雷霆、撒豆成兵之能,真人岂是好欺?
石先生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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