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守寡总比做妾好(第 2/2 页)
只是真的是天灾人祸么?洛清妩微微眯了眯眼眸。
“姑娘,这可怎么办啊?要不,我们去求求老爷,指不定老爷他……”
“指不定我爹念及骨肉亲情,会帮我退了这门婚事?”洛清妩一双清明美眸淡淡的看着雁容,雁容呆呆点头,却闻洛清妩嗤笑一声,“他若会念及骨肉亲情,又怎会把我许给晟王二公子做妾?”
晟王,卫珏一母同胞的亲弟弟,夺嫡之争,侥幸存活,但为人好色轻浮,是个心狠手辣的主,为卫珏所用,他的几个儿子,洛清妩印象不深刻,但隐约记得,晟王二子,也就是她被许的人,性子随了晟王,小小年纪,便已经通晓男女之事,年幼时便已经荒唐无度。如今十一年过去,恐怕只会比从前更甚。
可饶是如此,洛实秋还是把她许给晟王二公子。由此可见,洛实秋又岂会真的顾及骨肉亲情?
雁容被洛清妩问住了,一时无言,“那难道姑娘真要嫁给湛王爷吗?”
“晟王二公子与湛王爷,你看我还有的选吗?”就算卫书存短命,但总比嫁给晟王二公子好。嫁给卫书存,或许三年后会守寡,可去给晟王二公子做妾,那就是让洛清妩去送死。
不,或许是从前的洛清妩进了晟王府必死无疑,但不是现在的洛清妩。一个晟王二公子洛清妩不放在眼里,但如果想要从晟王府杀出重围也不容易。
一朝重生,洛清妩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并不打算跟一群女人争抢一个没用的男人,加之,晟王不好糊弄。相比于到晟王府做妾,洛清妩更愿意嫁给卫书存。
对于卫书存她略知一些,而且,王妃的身份比妾侍更高,她做起事情来,也更加容易。
雁容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