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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一章 未雨绸缪(五)(第 1/4 页)

    京城,春山书院。

    就在沈瑞同大老爷提过杨廷和不久,还不知大老爷那边与杨廷和是否搭上,这边他就见到了未来的状元,杨廷和的儿子杨慎。

    这个杨慎,除了以状元身份青史留名之外,还有许多脍炙人口的诗词流传后世,最著名的就是《三国演义》开篇的《临江仙》。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不过,此时的杨慎,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少年。

    他虽是四川人,却是生在京城,之前早有才名,九岁就入了春山书院,与毛迟做了两年同窗,彼此交好。弘治十二年丧母,他打击颇大。杨春爱重这个孙子,就致仕还乡,想要回乡教导孙子。没想到回乡途中,杨春之妻得了疾病故去。

    杨慎就随叔叔杨廷仪回乡守制,如今守制完才回京城。

    只是这次回来,杨慎虽回了春山书院,却不在戊班。他去年在四川老家过了院试,如今已经是秀才。只因他年纪小,长辈们觉得他应该继续学习,今年乡试就没有叫他下场,而是让他随叔父杨廷仪进京。

    杨廷仪是弘治十二年二甲进士,与沈瑛是同年,中榜后就赶上母丧,因此并未参加庶常考试,也没有选官。

    杨慎个子不算高,不过容貌清俊,满身书香气,是个儒雅少年。

    听闻他回书院,毛迟就拉了沈瑞去了乙班。

    杨慎迎了出来。

    一个是老友,一个是新朋,毛迟先给二人做了介绍。

    对于沈瑞来说,这真是意外之喜。

    他之前只想着让大老爷去结交杨廷和,压根没有想到杨慎这里。

    在打听过杨廷和家的情况后,他还以为杨慎会留在四川,代父尽孝,等过了乡试才回京,没想到现下就回来了。

    杨慎听了沈瑞身份,倒是还算亲切,不过言谈中可也看得出,他看重的并非是“尚书之子”,而是“状元族弟”,口气之中对于沈家祖上的沈度学士与现下的沈理都极为推崇。

    毛迟道:“眼看到了月底,等到假日,我与沈二弟做东给你接风洗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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