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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百二十一章 陨落古佛(2)(第 2/4 页)

    所以,鱼苍狼这种连吃一颗花生米,都要让身边侍女先吃掉半片来试毒的行为,在鱼孤傲看来,简直就有点莫名其妙!

    但是想想鱼苍狼的脾性,想想他的手段……鱼孤傲的笑容越发的恭顺恭谨,小心翼翼的问道:“父亲可还要来点什么?这漠风城荒僻得很,也没有什么好的产出,这些酒水菜肴实在是寒酸了些,还请父亲不要见怪。”

    鱼苍狼摆了摆手,目光在鱼孤傲脸上扫了一眼,然后快速的在整个房间四周游走了一番。

    他澹然道:“罢了,这次来漠风城,也不是为了吃吃喝喝。唔,你是我亲儿子,所以,我有一份机缘,想要成全你……你,可有这个胆子,有这个心性,接下来?”

    鱼孤傲呆了呆。

    鱼苍狼是昨天夜里,突然偷偷摸摸的跑到飞狼郡,然后拖着鱼孤傲,鬼鬼祟祟的来到了漠风城。

    这等诡秘的行止,让鱼孤傲提心吊胆了已经大半天。

    他认真琢磨了整整一晚上连带着半个白天,硬是没发现自己做了什么可能让鱼苍狼不满的事情——他被封为飞狼郡主后的这些年,也无非是在飞狼郡鱼肉百姓、骄奢淫逸而已……这不是鱼苍狼一众儿孙的日常操作么?

    如果说鱼肉百姓、骄奢淫逸也有罪的话,那鱼苍狼的所有子孙,早就罪不可赦了!

    担忧了这么长时间,鱼苍狼突然开口说,有一份机缘给自己?

    鱼孤傲犹豫了。

    源自鱼苍狼血脉中的那股子狐疑和踟蹰,让鱼孤傲半晌没吭声……他偷偷摸摸的用眼角余光偷窥鱼苍狼,但是鱼苍狼何等道行,他上下打量了半天,硬是没能从鱼苍狼那张死人一般青白色的面皮上看出任何可能。

    “呃,孩儿不敢。”犹豫许久,鱼孤傲终于决定顺从本心。

    什么机缘,什么造化,他是不求的。

    他只求能够安安稳稳的坐在飞狼郡主的位置上,开开心心的鱼肉百姓、快快乐乐的骄奢淫逸,就这么花天酒地的作威作福一辈子,这就心满意足了。

    至于什么人生理想、雄心壮志之类的……以自己的天赋、资质,以自己亲生母亲的身份,尤其是以鱼苍狼那贪婪、寡毒、刻薄、阴险的天性,呵呵,有好事,怎么可能轮到自己?

    鱼孤傲很灿烂的笑着:“父亲,您看,孩儿胸无大志,修为又低……这机缘造化什么的,不如您拿去给大哥?他是咱们兄弟的嫡长兄,以后要继承您国主宝座的……”

    鱼苍狼打断了鱼孤傲的话:“你大哥?他继承我的国主宝座?呵呵,想都别想,没这个可能……老子不可能死,也不可能将国主宝座让给他……不仅是他,你们这群王八犊子,一个都别想这好事!”

    端起酒盏,又给怀里少女喂了半杯美酒,稍候了一会儿,‘哧熘’一声,将半盏残酒一饮而尽,鱼苍狼狠狠的指了指鱼孤傲:“这件机缘,是大造化,但是呢,我怕这里面有什么风险,所以,让你来试试……你就说吧,你是愿意帮我试一试,还是我就当做,这辈子没有你这个儿子!”

    鱼孤傲的脸色变得惨白一片。

    很好!

    这老王-八-蛋终于实话实说了——所谓的机缘、造化,可能有风险……不,不是可能,以这个老家伙的恶劣本性,这事情,妥当是不靠谱的,一定有大风险,所以他自己不敢试,想要让自己这个不怎么受宠的庶出儿子来蹚雷!

    鱼孤傲一脸悲愤的看着鱼苍狼:“若是孩儿斗胆……”

    鱼苍狼指了指鱼孤傲:“我就没有你这个儿子,我直接废了你的修为,把你逐出家谱,你自己给我滚出去找地方安身立命去,我是不会管你的死活了!”

    鱼孤傲想起了自己飞狼郡主的宝座,想起了自己如花似玉的老婆和花枝招展的小妾们……尤其是,最近一个月,他刚刚新纳了十二房小妾,个个生得千娇百媚、倾国倾城哪!

    若是自己被废掉修为,逐出家谱,这郡主宝座和自己肯定是无缘了,自家老婆和小妾,还不知道要便宜哪个如狼似虎的‘亲兄弟’!

    轻咳了一声,鱼孤傲可怜兮兮的看着鱼苍狼:“会死么?”

    鱼苍狼皱起了眉头,他没有第一时间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目光流转,快速的在屋内、窗外游走了好一阵子,这才轻飘飘的说道:“或许吧?但是以我估算,真正死得魂飞魄散的概率或许有,但是……不会太离谱……终归,还是大机缘、大造化的可能比较大!”

    鱼孤傲再次犹豫了许久:“若是孩儿成功?”

    鱼苍狼抿嘴一笑,放下怀中少女,轻轻的拍了拍鱼孤傲的肩膀:“那,你隔壁的黑狼郡、风狼郡,老子全都封给你……那两个郡的地盘,加起来足足有你飞狼郡的七八个大,人口数则是十倍以上,够你小子快活的了。”

    鱼孤傲咬咬牙,跺了跺脚,干笑道:“那就,富贵险中求?呃,您究竟要我做什么呢?”

    鱼苍狼飞快的左顾右盼了一阵……

    虽然这酒楼上下,都是他带来的心腹护卫,更有十几重大阵重重叠叠将四周封锁得密不透风,甚至,在漠风城外三万里之处,他还埋伏了一支贪狼之国的禁卫军精锐,其军力足以在短短一刻钟内屠光整个飞狼郡,他依旧极其小心、极其细致的梭巡许久,这才从袖子里掏出了一块巴掌大小的——金骨。

    这分明是一块人的颅盖骨,只是有一尺见方,可见这人生前头颅一定极其硕大,其身形一定颇为雄壮。这块颅盖骨更是色泽如玉,隐隐透明,通体纯金,好似一块金色琥珀凋琢而成,其中更隐隐有一丝丝灰白色的游光缠绕,细细的白光勾勒出了数万细如蝇头的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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