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把絮丹签过来(第 3/4 页)
老实讲,以祝絮丹的条件,嘉行传媒如果愿意把给热吧的资源,其中三分之一投在祝絮丹身上,对方即便不能进入一线,也能靠近准一线行列。
沈翌半信半疑:“蜜姐,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絮丹签到我的工作室,有什么条件?”
杨蜜直言道:“没有别的条件,只要公司能继续享有絮丹的合约权益就行。”
好吧,感情是遇上传说中的白?嫖了。
简而言之,就是人签到他的工作室,可如果他把人捧红了,带火了,公司什么都不用干,照样能够从祝絮丹身上获得直接利益。
而利益多少,就看他跟公司怎么分配了。
在娱乐圈,这种共享艺人合约的情况,并不罕见,尤其是一二线明星,只要两家公司利益分配合理,在不违约的情况下,艺人可以脚踏两条船。
当然了,前提是艺人利益不能受损。
祝絮丹如果签到他的工作室,对方之前与公司分成是多少,这点不能改变。
如果是五五分成,那么祝絮丹个人占五成,他这个新老板只能跟公司分另外的五成。
如果换做其他人,肯定不愿意要这样的艺人,自己辛辛苦苦捧出来的新人,最后因为一张纸,就要跟别人分钱,太不划算了。
不过,沈翌并不在乎这点利益。
相比较祝絮丹,迪力热吧不香吗?
凭借他持有筷手的股份,随便找家银行贷点款,就能把他跟热吧的合约解除掉。
两人强强联手,完全可以撇开嘉兴传媒。
但是,有必要吗?
他加入嘉兴传媒,说白了就是冲着大蜜蜜这个人,而不是曾佳,或者赵偌尧,更不是这个新成立不到一年的嘉兴传媒公司。
至始至终,他只重视大蜜蜜一个人。
在当下娱乐圈一个人单打独斗太难了,尤其是新人,那怕你是顶流,你一个新人除了人气,啥都没有,凭什么在娱乐圈站稳脚跟?
如果依靠资本,那么免不了被资本捆绑。
不依靠资本,被孤立怎么办?
前世大蜜蜜用事实证明,只要热吧跟她站一块,其他女星就得靠边站。
而沈翌需要的就是大蜜蜜这块遮风挡雨的招牌,在他还没有彻底站稳脚跟之前,与对方捆绑在一起,不至于被孤立,被资本捆绑。
一个人单打独斗,在以后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和内卷中,肯定是干不过多人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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