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偷鸡不成食把米(第 2/4 页)
好嘛,自证成功,但是他们俩的老爹脸都黑了,逮着他们又猛锤了几下。
也就是车太小了,施展不开武器,否则他们身上又得多几道印子。
秦锋停车,喊了高昕一声。
“来了啊,快把人姑娘送医院里去吧。”
高昕显得有点头疼:“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狠,居然对一个小姑娘下手这么重手,她说是整辆自行车砸她身上的,好多地方都肿了。”
秦锋偷笑:“高支书,你可算是找对人了,我一来就破案了。”
高昕一愣:“怎么破的?
是你干的?”
秦锋脸黑:“我有这么无聊吗?
是赖小宝他们俩……”
秦锋乐呵呵的讲了一遍经过,着重讲了他们俩搞基挨打的经过。
高昕听后也乐得不行,不过笑过之后她就对赖小宝他们俩父亲说:“这事儿既然是赖小宝他们干的,那么汤药费怕是你们两家得出。”
赖小宝跟朱亮他们老爹虽然很不情愿,但是铁证如山下,他们也没有办法。
而且他们心里也觉得这样的结果,总比他们的儿子是基佬更让他们接受。
不料高昕把这事儿跟那女的一说,那女生却拒绝了。
“不用出汤药费,我原谅他们了,高小姐麻烦你送我去镇上就行。”
林可现在囧得要命。
原本她是打算用狼狈一点儿的姿态来找秦锋,然后靠着技术手段驾驭秦爸秦妈的。
但是现在居然被两个傻子当成鬼给打了,还这么狼狈的在路边睡了一晚上。
太丢脸了。
而且秦锋似乎根本没有认出她来,她既高兴,又难过,索性绝不相认,反正,坚决不能让秦锋看到她如此狼狈的模样。
她又不傻,按她的思路来的话,她只是一点点狼狈,看上去还是美美哒,才能让秦锋动恻隐之心。
但是现在她全身上下脏得跟个鬼似的,看一眼就得把人吓跑,太丢人了,绝对不能用这样的姿态跟秦锋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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