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1章 无情刘家(第 3/4 页)
刘凤兰拿过来的稀有珍宝足足有二十五件,其中每一件珍宝的价值都不比北海夜明珠低。
如果操作得当,刘氏珠宝行增值百倍都不是难事。
想到这里,宋明珠冷哼起来:“你那个妹妹真是败家,居然把将近一百件稀有珍宝捐了出去,最可惜的是昆仑冰乳液和昆仑冰玉。”
“如果那些东西都在我们手里,刘家很快就能晋升成豪族!”
刘振邦身有同感,眼里闪过毫不掩饰的嫌弃,冷漠道:“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何况是自己跑出去的闺女,那是收不回来的烂泥。在那女人离开刘家之时就不是我妹妹了,就别提她了,我们去商量商量怎么办好这次展览!”
他是刘凤兰的亲哥哥,却对妹妹没有半点情分,丝毫不关心妹妹一家的死活。
“之前的方案的确不合适了,是该重新做一下规划。”
“不过有件事要先说好,展览过后,这颗夜明珠要归我私人所有。”
宋明珠出身珠宝世家,酷爱珠宝玉石,看到夜明珠的第一眼就想占为己有。
不,是一定要占为己有!
“爸妈的眼神越来越不好,还是让儿子把夜明珠和龙眼钻石送给他们。这样儿子家族少主的地位就会更稳固,我这个家主的地位就更不可撼动,等两位老人百年之后,夜明珠还是你的。”
刘振邦不是为了孝顺,而是为了个人的利益才要这样做,
“夜明珠要是给了两位老人,他们肯定会把夜明珠给儿子,那样夜明珠就会落在儿媳手上,我想拿回来难如登天。”
“别的东西都可以给儿子儿媳,唯独这颗夜明珠不能,如果你不同意,我现在拿走!”
宋明珠疼爱儿子不假,如果儿子单身,她会听丈夫的。
但她和儿子之间还有个儿媳,儿媳比她更爱珠宝,在面对喜欢的东西的时候简直一毛不拔。
把夜明珠给了老人,等于给了儿子,就等于给了儿媳。
-->>(第 3/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