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你知道仙人的城吗(第 2/4 页)
谢朝雨吃饱了,给自己揉肚子。
“我们相遇时,你金丹中期修为,我刚刚突破金丹”
“现在你还是金丹,我元婴”
绮青脸上的笑意淡了,垂下眼,为自己辩解:“这,我天赋不佳,如何能与仙子比较...”
谢朝雨摆手,“不,我要是没记错,你可是单灵根,千里挑一还差?”
“你差的是心境。”
“我当时请你跟我回落燕山庄,是以为庄里人多热闹,你能快乐一些,但是你好像过得更封闭了。”
绮青咬着唇瓣,“仙子买了我,早我心里,仙子便是我的依靠,是我的天”
当初她被男人欺骗,身心受伤,还差点被卖给魔修,若不是谢朝雨,她绮青现在肯定早已经沦为没有尊严的魔修禁脔。
谢朝雨不赞同她的想法,“可别,除了你自己,没有谁能做你的天”
“仙子...”
谢朝雨讲起大道理来,活像谢大哥那个假神棍,一脸的超脱世俗。
“说真的,活着不只是活着,还要快乐,不计较过去的事了,人才能往前看”
绮青举一反三:“所以,没了无讳仙君,仙子才能很快接受凡人男子吗?”
谢朝雨:“...算是吧”
绮青想想自己遭遇渣男的悲惨过往,有些忧愁,“那仙子现在选了这位凡人男子,以后若是后悔?”
谢朝雨手里捧着坚果,磕着磕着,不知不觉更撑了。
“想那么多做什么,自己做的选择,他怎样我都能接受”
绮青被她的坚定感染。
“谢谢仙子,我悟了!”
“仙子为无讳仙君守寡,还能重新快乐起来,我却几十年都做不到仙子一个月做到的事情,我定要努力改变!”
谢朝雨:“喔”
大家竟真的以为叶无讳死了。
所以话题是怎么从看弟子闹腾逗乐子,转变到这么莫名其妙又有点沉重的地方的?
绮青想了想,既然仙子是真的接受那凡人男子,自己便也要对他以礼相待。
“还没问仙子,那位该如何称呼?”
“他叫阿默,不会说话,性格很单纯善良,是个猎人”
想了想,谢朝雨又特意嘱咐绮青,“不能和他动手。”
说起阿默,谢朝雨问绮青:“你今天看见他了吗?”
“还未”
她起得早,今天还是和往常一样,院里只有干活的弟子,但他们也都说没见到阿默。
说来奇怪,阿默好像很少出现,神出鬼没的。
.
谢朝雨准备起身喊人来收拾桌椅时,阿默回来了。
身边冷不丁出现一道黑影,谢朝雨掀掀眼皮子,斜他一眼。
“去哪儿了?”
阿默指向城外。
他身上有一股冷淡的木香,还有松针的气味,应该是进过山了。
“吃早饭了没?”
绮青已经决定要将阿默看作谢朝雨的新道侣,便主动帮他端来新的饭菜,放下后,立马很有眼色地开溜。
粥碗冒着热气,香喷喷。
阿默盯着碗,面无表情,也没有任何动作。
谢朝雨催他,“吃啊”
赶紧吃完,免得她一直坐在这里,总忍不住磕坚果。
阿默将粥碗推开。
他面前的空位上,突然出现了一团白绒绒。
白绒绒到了陌生的环境,将脑袋埋在胸前不敢探出来。
谢朝雨伸手,放出一点温暖的灵力,她向来很受小动物喜欢,白绒绒果然也抵挡不住这股柔和温柔的气息。
“唧唧”
是一只小狐狸。
阿默端起了筷子,举到小狐狸面前。
谢朝雨想起他那天对鹿,一筷子一个血窟窿的情景。
“!!”
惊恐。
-->>(第 2/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