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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六章:震惊,起点著名作家为生计所迫竟然!(第 2/3 页)

    英雄特性:

    鹰眼,拥有更好的目力,因此可以迅速捕捉到对手的特性以及弱点要害,一击射杀。

    巨魔复苏,由于传承自祖先的巨魔血统,让他拥有远超普通人类的恢复能力,但是与之相应的,对火焰、闪电、强酸的伤害抗性下降。】

    作为一名十二级的英雄模版人物,班达克的个人属性毫无疑问是比较一般的。不过他的特性很有意思,魔潮起时,达官显贵学魔法,平民穷人靠血统。

    虽然这样说起来很残酷,但事实上以罗德手下这一票英雄为例:法提斯,雷萨里特,艾雷恩他们的家境都不错,法提斯与雷萨里特在帝国皇家军事学院毕业,艾雷恩虽然是在家族内请得家庭教师,但请家庭教师的经济消耗要比上军事学院还要更加昂贵。

    克雷斯,雷蒙德,雅米拉,这些人体内都流淌着魔力种族之血,雅米拉是半精灵血统,对魔力亲和天生就比大多数人类更强,克雷斯,雷蒙德有稀薄的兽人血统,这让他们的力量速度天赋要比大多数人类优秀。

    骑砍战争之风中,班达克作为一个平民士兵,未来却能成为名将,他自身的本领是一个方面,魔潮起时,他体内的魔力血统获得复苏,是很重要的一个补充。

    “从鹰眼与巨魔复苏这两个特性上来看,班达克的祖上应该是有着精灵与巨魔的混血,说起来巨魔与食人魔是近亲关系,这个家族磨练上一段时间,应该可以替我统领食人魔近卫军。”

    魔力程度的混血,并不都是好处,像班达克这样,同时继承了血统中两个体系优势的,是极为少见的幸运儿。

    更多的混血是什么种族优势都没继承到,甚至光继承劣势了,比如说巨魔低智商,比如说精灵的体弱。

    就像班达克他的个人先天禀赋很强,他的后代子嗣,很可能就会出现天赋很弱的情况,比如稳妥的应对办法是强化巨魔或者精灵一方血脉,将之稳定到一定程度,比如激进的应对办法是大量娶妻,大量生下子嗣,数量多了,虽然大部分天赋都差,但总会有天赋出众的。

    当然,这种事情,与此时此刻的战役,并没有任何关系。对于罗德来说,班达克这个人他好用就行了。

    对于班达克而言,他自觉自己这几天的经历,更是犹如梦幻一般,先是得罪了顶头上司,暗传是家主私生子的洛克斯·潘恩,然后在买醉的时候,找一个人说说话,莫名其妙就被孤山城堡之主罗德·哈特公爵雇佣了。

    这下子,本来为之心愁的所有麻烦全部都没有了,潘恩又如何胆敢违逆公爵大人的意志,更何况仅仅只是要你们家的一个兵头而已,这是给你们家面子。

    班达克有些不理解,罗德公爵是怎样看上自己的,甚至愿意为此亲自同潘恩子爵进行交涉,现在还远远未成长起来的班达克只知道,以手中之弩,全力为公爵大人效死也就是了。

    脱下潘恩粗的古皮甲,装备上孤山城堡主力部队的重型铠甲圣光明铠,放下重弩,换上三矢连射重弩。

    虽然自觉身为统领之一,自己的体能素质乃至于技能,甚至都不如自己指挥的精锐弩手(三阶九级的神圣捍卫者,在圣杯加持下有四阶素质),但是仅仅只是比拼弩术以及实战经验的话,班达克自觉自己不逊色于旁人。

    蹲身在射击位处,班达克持弩向下瞄准,伴随着精神的高度专注,他眼睛当中的瞳孔缓缓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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