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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 别动,陪我睡一觉(第 3/4 页)

    结果,与暮才发现,这个说“我没有讨厌吃的”的小傅爷简直挑食严重得过分。

    一大桌子的菜都上了桌,他才说韭菜的气味太大,他不喜欢吃;空心菜有苦涩的味道;红烧肉里面放了他不喜欢的葱,所以他碰都不碰;鱼是清炖的,他喜欢吃红烧的。

    最后只剩下一道西红柿蛋汤,他说还能喝得下去。

    与暮简直想掀桌了!

    最后她不理他,自己吃自己的,他爱吃不吃,要是不想吃,剩下的饭菜她还可以省了今天的狗粮用去喂狗。

    他不是说只能喝汤吗?

    那就让他喝个够吧!

    不过说来也气人,那只蠢狗仿佛很喜欢他,他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

    它好像是只公的吧?

    虽说傅致一颜值高没错,但是也没能到迷得公狗到处乱跟的程度吧?

    真是吃里爬外。

    吃完饭后在厨房里洗碗的与暮郁闷地想。

    她出来时,小傅爷正在阳台边接电话,大多都是公事。

    从吃饭到现在他已经接了不止五个电话了,没想到平常看起来极其悠闲他居然会这么忙。

    秋日的阳光洒在他背影上,逆着光的背部线条很完美,他身边蹲着大型古牧,一人一狗看起来极其和谐宁静。

    与暮忍不住用手机“咔嚓”一声拍了下来。

    景色刚进手机里,便见在打电话的傅致一转过头,看她一眼,挑眉。

    她收了手机,坐在沙发上,开了电视,开始享受午后的休闲时光。

    过了五分钟,他挂了电话走进来,也坐在沙发上,抱住了她,在她耳边沉声说:“干吗偷拍我?”

    “早上你也偷拍我。”

    “所以你在报复?”

    惩罚似的,他在她的脸颊上轻咬了一下。

    与暮痛叫一声,这个男人真的是属狗的,这么喜欢咬人!

    “我可不轻易咬人。”

    好像知道她心底在想什么,他说,“只咬想咬的人。”

    所以……她就是那个他想咬的人?

    与暮的脑袋又开始迷糊了起来。

    好像一切都来得太快又太自然了,昨天他在自己这里过了夜,虽然什么都没有做,可是今天他就能够用这种情人间的姿态拥抱她,真的有点……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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