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赋诗一首(第 3/4 页)
屋里一时陷入的沉闷之中,汤皖因为不知道什么情况,也不便开口询问,万一是公事就不好了。
正低着头,准备倒点水喝,便听到菊长生气的一拳锤在桌子上,发出“砰”的一声,把杯子里的水震的一晃,溅到桌面上。
弄得汤皖一头雾水,恍惚间,就听见菊长吟起诗来。
“一个脑袋四条腿,两只耳朵一条尾。
谁家有洞钻谁家,劳资迟早废了他。”
此诗暗含杀气,肯定有人触怒了菊长,思索间,便听见菊长怒道:
“日踏玛的,一百大洋一条命,早晚还得栽在劳资手里,迟早毙了他。”
汤皖还没明白过来,皱着眉头,发出“嗯”的一声疑问。
“三个强奸犯,有个被花钱顶罪了,踏玛的!!”菊长气道:“劳资还得找个人替他顶罪。”
总算是听明白了,也明白了诗的意思,不过却是从心里生出怒火来,100大洋就能换条人命,这个社会的道义已经开始用钱来衡量的了么?
汤皖又不禁联想起来,100大洋可以换一个强奸犯,那么1000大洋可以换到什么呢?在继续往下面想去,顿时浑身不寒而栗......
“找谁来顶罪?顶罪的下场是什么?”
面对来自汤皖的疑问,菊长撇了撇嘴,不愿意直说,只是道:
“这不是你管的事,赶紧吃完饭送你回家。”
这一顿饭吃的汤皖心里不是个滋味,菊长也是一样,没有了中午大口吃肉的劲头,不一会儿,一顿饭就草草结束。
一路上菊长都没说话,这还是汤皖第一次见,直到送到了东交民巷前,才出口道:
“放心吧,劳资不会害了好人的,虽然劳资也不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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