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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两百二十七章、汤皖:等我亮出我的绝活(第 2/4 页)

    “嗯,我知道了,我等会就去!”湘灵对大牛说完,就陷入了沉思之中,左思右想也想不出个好办法,可以帮助先生三个月速成。

    不过再去先生家之前,湘灵特意换了一身衣服,先去了街上的书局一趟,买了一本厚厚的词典带上,这个是学英文的必需品。

    “砰砰砰!!”

    汤皖听到大门被轻轻的敲响,知道是湘灵来了,赶忙回道:“来了!来了!”

    门打开,便看到湘灵捧着字典,顿时流露出懊恼的神情。

    “诶呀!我倒是忘了买字典了!”

    领着湘灵到棚子下面,倒了一杯茶水,汤皖才说道:“我想跟你学习英文口语,不过对英文的用法,以及俚语,以及专业词汇不是很懂。”

    湘灵把头发往耳后拨了一下,有些不是很明白,疑问道:“先生,日常用语的词汇量是口语的基础,需要掌握大概2000个左右的单词。”

    “也就是说要背2000个单词是么?”汤皖下意识问道。

    湘灵点点头,因为无论是书面语还是口语,掌握一定的单词量才是基础。

    否则看到一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英文名字,或者不知道如何用英文句式去表达,也只能望洋兴叹。

    因此,第一道拦路虎就是英文词汇量,这也是湘灵最担心的,哪知汤皖却是“扑哧”一笑,湘灵最担心的事情,对于汤皖来说,却是最简单的。

    有大bug在,这道题目简直就是送分了,于是,汤皖大致的估算了一下,无所谓的说道:

    “这个简单,我几天就能背完单词。”

    “啊?”湘灵着实被惊讶的不轻,自始至终不苟言笑的面庞,开始有了些变化,犹豫着,说道:“先生,这可是2000个单词,几天是不是.......”

    “托大”或者“夸张”一类的词,就差没有直接说出口了,反正是那么个意思。

    汤皖自然是明白的,换谁也会有湘灵一样的表现,但是,有bug在,依旧自信无比道:

    “对,几天就能背完,不信,先来100个单词,我背给你看看。”

    “好!”湘灵答道,取出随身携带的钢笔,尽量写一些简短的单元音单词,比如:of、cup、at之类的,便于好记。

    不消一会儿,湘灵就写完了,递给了先生,心里不禁有些担心,是不是100个多了,先生能不能记得住。

    看着这些比较熟悉的单词,汤皖心里一暖,自然是明白湘灵的好意,不过有bug在,还真就没难度。

    汤皖一边挨个看过去,一边嘴角喃喃道,不消一会儿,就全部记下了。

    然后,闭着眼,在脑子里又过了一遍,确认无误后,把纸递还给了湘灵,说道:

    “好了,我都记下了,背给你听听,你对照着,看看可有错的。”

    湘灵一杯茶还没喝完,就又被惊讶到了,然而先生已经开始按照顺序,旁若无人的背起了单词,不出意外的全部背下来。

    “先生,你以前学过?”湘灵不可置信道。

    “学过一些,不过有一年多没用了。”汤皖道,为了彻底打消湘灵的疑虑,指着纸张上的单词说道:

    “这些单词太简单,你换长单词,至少3个元音以上的。”

    湘灵大吃一惊后,半信半疑,主要是先生之前的表现给了湘灵很大的信心,于是,接过纸张,又开始写单词,都是长单词。

    第二次的结果依旧不出意外,全背下了,不过时间比第一次的长,虽然有些单词的读音是错的,但是汤皖却能给他默写出来。

    两次之后,湘灵对先生几天就能背完2000个单词,有了不少信心,只是再怎么的不去多想,也掩盖不住内心里的无比震惊。

    “先生,既然单词可以背下来,那么,那么先学习发音吧。”湘灵又拿出一张纸,开始写国际音标。

    只要学会了音标的用法,那么即使不知道单词是什么意思,也可以通过音标拼读出来,刚好汤皖记忆好,甚是契合所需。

    不知不觉间,汤皖的英文学习正式走上了路子,而湘灵的英文水平确实很高,教的也很用心。

    从音标拼读,到背单词,再到英文8个时态,以及语句的表达,汤皖学习的速度惊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刷新了湘灵的三观。

    在湘灵有限的生命里,就从来没有见过记忆力如此变态的,仿佛正是传说中的过目不忘,而汤皖的bug也正是超级记忆。

    所以,本来就有基础,再有bug相助,短短10天不到的样子,至12月中旬,汤皖就已经能正常的与湘灵用英文日常交流,不过就是湘灵说话的速度不能太快,听力这一块,还是稍有些欠缺。

    这里面就涉及到口语的一个关键点,那就是连读,前一个单词的最后一个字母,与后面单词如果第一个字母是元音,在口语表达中会经常连在一起发音,比如:not at all,就要连贯的读在一起,像是一个单词。

    这也是英文初学者在口语听力中最大的障碍,这就导致口齿伶俐说的慢,就能明白,说的快就两眼一抓瞎。

    不过,这个也不是大问题,只要花费一些时间来练习和习惯,还是可以克服的。

    总的来说,以汤皖自己的经验来看,相比较于学习中文,不必去说文言文,英文那就简直太简单了,小学生级别的。

    也正是因为,英文的简单易学,所以成为了盛行与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

    经过了差不多20多天的英文学习,到12月底,在湘灵的谆谆教导之下,汤皖的英文口语基本已经可以出师了,正常的交流是没有什么问题。

    12月底的首都,天气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除了寒冷就是寒冷,特别是北风一刮,简直就要冻死个人。

    这个时代,北方还没有地暖和空调,因此,房间里只能靠火炉子供暖,另外就是厚厚的几层被子压着身体。

    一般人的家里,出门都手提一个火坛,或者脚放在火桶里取暖,要么就不出门,靠储存在家里的蔬菜粮食过冬。

    而冬天里一般储存的蔬菜无外乎就三种,大白菜、土豆和各种颜色的萝卜,所以经常能看见有人一车一车的往家里拉,反正冬天天气冷,蔬菜又不会坏。

    而对于南方人来说,哪里见过这种场面,汤皖记得以前自己去菜场买菜,买土豆都是论个数,买黄瓜都是论根数买。

    买条鱼,商贩都能给你去鳞杀好,买排骨都得剁碎了,每天都是吃啥买啥,今天只买今天吃的,绝不买明天的。

    因此,后世经常有一句话说南方人活的精致,北方人活的粗狂,这其实是不对的,而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谁也不想在能冻死人的天气里,天天去菜场买菜。

    刚巧,湘灵和汤皖都是南方人,在这将近一个月朝夕相处的时间里,早就受够了每天这几样蔬菜来回转的日子。

    于是,两人趁着学习间隙,开始挖空心思,变着花样变换吃法,这就让做饭的大牛很受伤害了。

    汤皖和湘灵利用学习间隙,只是研究如何吃,光是动口不动手,所以,大牛单是为此,就动足了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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