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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章 大礼(第 1/4 页)

    崇祯六年的腊月初六,一封通过长城边驿站的加急报告送入乾清宫。

    这封信是曹化淳从西宁送来了,看得出来沿途军兵驿卒不敢怠慢,仅仅用了六天时间就送到北京。

    其实他送的信里,没什么重要情报,否则书信也无法从河湟经过审核送出去,信上的内容只是跟崇祯汇报了一下刘承宗准备婚礼的进度。

    除此之外,就是建议皇帝下诏,从兰州采买一套亲王婚礼的仪制,赐给西宁。

    曹化淳到新城也有段日子了,他能感觉到,刘承宗这个武装集团的气质,跟上次见面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元帅府的优点很多,他们军队战意高昂、装备精良,而且有了稳定的粮食收入与军工制造,比从前更加强大,说翻天覆地一点都不夸张。

    但他不是来给叛军找优点的,恰恰相反,他此次出使必须找到叛军的缺点。

    以过去的狮子军为例,曹化淳倒是勉强找到了一个缺点,那就是元帅府将官对他的态度更好了,敌意降低了。

    在过去狮子军对朝廷的态度是首要敌人、绝对敌视,但是这次曹化淳进新城,不说受到良好的待遇,至少他跟许多高级将领、锦衣番子与元帅府护兵聊些与军政无关的寻常事情,都可谓相谈甚欢。

    想想也很简单,人的思想是可以通过舆论引导的,在青海,他们的首要敌人是蒙古,但大元帅的对外政策不是敌视消灭,而是以吞并手段搞共同体,这种政策本身对他们的稳定没有太大益处。

    但胜在兵精粮足且建立政权,体现在人们的行为上就是追求升官发财。

    元帅府没有人以升官发财为耻,下起守门小兵、上至将校官员,每个人都毫无忌讳地追求升官发财,不惜为此操练、学习、做事。

    他们信奉自己有堂堂正正追求财富与权力的能力,更相信大元帅能给他们证明自己的机会。

    说实话,曹化淳原本是想以朝廷为例的发现元帅府缺点的,但后来发现以朝廷为例,根本找不到元帅府的缺点,甚至于追求升官发财是不是缺点,在他心里都成了疑问。

    这本不应当是疑问。

    曹化淳十三岁进宫,自幼在内书堂学习,教习都是翰林院的进士,不要说琴棋书画,儒家经典也不弱于秀才。

    读书人讲究的是诚意、正心、修身,升官发财应该是人生的过程而非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人生应该有比升官发财更高级的追求。

    但比起朝廷标榜诚意、正心,实则意不诚、心不正的风气,曹化淳实在不知道赤裸裸的追求和暗戳戳的猥琐,究竟哪个更胜一筹。

    不论如何,曹化淳都认为,元帅府此时上上下下,在精神思想上都比狮子军时期更加混乱。

    首先是刘承宗婚礼筹备的仪制早已僭越,那身做工精美的暗纹皮袍,虽然是暗纹,曹化淳还是能看清楚那十二章纹,他对那东西最熟悉了。

    龙啊蟒啊,没有什么关系,在大明这些玩意不是随便穿,但不说棉甲戎服的团龙纹,单就飞鱼斗牛蟒袍龙袍这些赐服,能穿在身上的人太多了。

    只有十二章纹,是从舜帝到大明,仅有秦代中断的帝王仪制,只有皇帝才能把十二章齐齐穿在身上。

    尤其在刘承宗提到刁民之说时,他能明显感到巨大的危机感。

    那些话不是说给他听的,而是说给当时在院中落座的帅府诸将听,唤醒人们潜藏在心里对朝廷的敌意,引导元帅府治下军民拥有比升官发财更为高级的追求——变革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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