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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7章21世纪最伟大的音乐人???(求订阅)(第 1/4 页)

    嘶!

    现场的观众这个时候听到张凡的歌声,一个个都忍不住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们实在是没有想到,这个张凡竟然真的给庐州写了一首歌曲,而且这首歌曲听起来这么的好听。

    “卧槽,好听,好听,真的太好听了!”

    “啊啊啊啊……张凡的声音真的太有磁性了,听得我耳朵都快要怀孕了!”

    “张凡不愧是一个音乐鬼才,真的是太牛逼了,竟然又写了一首新的歌曲?”

    “这个张凡当新歌是怎么了?他把新歌当成大白菜了?”

    “张凡真的是不愧为娱乐圈的音乐鬼才,他真的是太牛逼了,前几天才刚给成都写了一首歌,今天来到我们庐州又给庐州写了一首歌曲,而且写的这么好听,我真的太喜欢他了!”

    “儿时凿壁偷了谁家的光

    宿昔不梳,一苦十年寒窗

    如今灯下闲读,红袖添香

    半生浮名只是虚妄……”

    这歌词写的真的太好了,简直就像一首诗一样!”

    “三月,一路烟霞,莺飞草长

    柳絮纷飞里看见了故乡

    不知心上的你是否还在庐阳

    一缕青丝一生珍藏……这歌词写的真的太美了,简直就像一首诗一样!”

    “而且这首歌曲当中还用了很多的典故,像什么宿昔不梳出自《子夜歌》其一宿夕不梳头,丝发披两肩。腕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夜里睡觉不梳头,发丝披在两肩上。温柔得在郎君的膝.上伸展,没有哪一处地方不惹人怜爱。”

    “卧槽,你这么一说,我突然觉得这个张凡真的是太有才了!”

    ……

    ……

    林雨晴这个时候坐在钢琴面前十指飞快的在钢琴上跳动,他对于这首歌曲已经很熟悉了,所以这个时候就算不看着钢琴,仍然能够很熟练的把这首曲子给弹奏出来。

    林雨晴这个时候看着站在自己面前唱歌的这个男人,他觉得这个男人真的是太优秀了。

    这个男人本来都已经长得非常非常非常帅了,特别是在认真唱歌的时候,他的样子就更帅了。

    林雨晴真的觉得张凡的这首歌曲真的是写的特别的好,简直就像一首诗一样,说实话,他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这首歌曲。

    因为她觉得这首歌曲中的一些歌词真的是太对他的口味了。

    不过林雨晴听到这首歌曲的时候,整个人的心中不仅有点怀疑张凡在这首歌曲中所写的不知心上的你,是否还在庐阳,这个女子的到底是谁?

    如果说张凡之前写的一些歌曲是张凡通过别人的一些事情或者是自己的一些想象写出来的话,那么这首歌曲林雨晴不仅有点怀疑是不是张凡的亲身经历了?

    毕竟张凡的家乡可就是在徽省的,而这个庐州又是徽省的省会,谁知道当初张凡到底在这里经历了什么?

    难道说这个张凡真的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而这个女孩就是庐州的,所以很才写出了这首歌曲——不知心上的你是否还在庐阳,一缕青丝,一生珍藏吗?

    林雨晴真的非常的好奇,这个女孩到底是有多么的优秀才能够让张凡这么的难以忘怀。

    虽然林雨晴对于自己非常有信心,他自认为自己不管是容貌身材,能力才华,都不输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女人,但是万一这个女人是张凡的初恋那就完了。

    女人忘不掉的两个男人,一个是情窦初开时给过她风花雪夜的人,一个是历经过岁月,懂她却给不了家的人,前者是初恋,后者是红颜,前者是心酸,后者是失眠,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打湿了眠眶.....

    男人忘不了的两个女人,一个是情窦初开给过他风花雪月的人,一个是经历岁月后懂他确不能嫁给他的人,前者是初恋,后者是红颜,前者是心酸,后者是失眠,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打湿了眼眶。

    初恋不管对于男人来说还是对于女人来说都是非常的刻骨铭心的,都是非常难以忘怀的。

    这也是为什么有很多的人都已经结婚了,有了孩子了,但是还是忘不了自己的初恋。

    毕竟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发生在自己青春当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的。

    很多人之所以难以忘怀自己的初恋,不仅仅是难以忘怀这个人,更是难以忘怀自己的那段青春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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