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这是艺术(第 2/4 页)
三个老朋友碰头的地方,是软件园里的那家kfc快餐厅。
路哲和罗丘进去的时候,沈乐游早已经等在那里了。他没有点什么吃的,桌上只有一杯冰可乐。
等两个老友在对面坐下,沈乐游立刻就说:“兄弟们,我感觉我特么要犯法了呀!”
罗丘还是一脸懵逼:“犯什么法?”
路哲则拿出手机,搜了一下,然后照着念道:“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沈乐游严肃地打断道:“那如果情节严重的呢?”
路哲:“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有罚金。另外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好像还要没收财产。”
罗丘:“等等,老沈到底犯啥事了!”
路哲忍不住笑了一下:“你听人说话不认真啊。刚才,我不是都念了这个法条的罪名吗?制作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罗丘瞪大了眼睛:“老沈你……参加的到底什么公司?”
沈乐游一脸沉痛:“我本来以为就是个做短视频的,谁知道,我都入职了才明明白白告诉我,居然是拍那种片的!”
罗丘:“国内拍这种东西不是犯法的吗?”
沈乐游:“就是犯法啊,所以拍了也是发在外网上。关键是,这种事情在国内干,风险真的太大了,如果早知道是这样,我绝对不会入职!”
路哲:“招你的人绝对暗示过,你没领会到意思罢了。”
沈乐游:“那老板确实是问过我,问我有没有海外创作经验,我说我在樱岛留学,同时创作……鬼知道他怎么理解的啊!”
路哲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沈乐游一拍桌子:“你还笑我,有没有点同情心啊!”
路哲:“不是,你今天刚入职就跑了,还没参与到制作或传播的工作里。警察要抓,也不会抓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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