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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5章 我不需要男人喜欢(第 2/4 页)

    其实磁力剑的速度,不算快。

    只是这些千足兵蚁的速度,着实很快。

    途中,还遇到了两位带着伤的城市守卫。

    都是有些激动振奋的打了一个招呼后,就迅速撤离了。

    他们甚至都不知道王澈的实力。

    只知道,他是王霸天。

    这就够了。

    千足兵蚁:群居性魂兽,拥有高度统一的群体性,刚孵化的兵蚁,只有四只脚。但修为每过十年,就会长出一只脚,百年后,每百年长出一只脚,依次递增。

    修为到百年就会进化,成为千足飞蚁,就会长出翅膀。

    起初只能低空飞行,修为越高,就能飞得越高。

    拥有千年以上的魂力修为的千足飞蚁,就会进化成为万足翼,就会成为天空系和虫系的双系绝珍魂宠。

    在双系魂宠中,属于典型的我克我自己。

    当然,魂宠是魂宠。

    魂兽是魂兽。

    魂兽的进化,和魂宠是不一样的。

    只有和人类签订了生命魂契的魂宠,才会遵循人类研究的进化规律。

    野外魂兽想要进化,更为困难,就算魂力修为达到后,也不会随便进化。

    所以,野外的魂兽,能够轻松的看到数百年的千足兵蚁,数千年的绿毛虫。

    当王澈看到千足兵蚁的时候,确实感觉有点小不妙。

    数量太多了。

    磁力剑飞行的高度不高,只有几十米。

    能很清晰的看到,下方密密麻麻,宛若蝗虫群般的黑影,横陈在原野上。

    一窝蜂似的,飞速朝着前方蜂拥前进。

    随便一只千足兵蚁,就有寻常小狗般的大小。

    作为出生体型比绿毛虫还要小个几倍的魂宠,这么大只,可想而知,其修为至少都有个五六百年了。

    因为脚很多,行动起来,其速度是真的快。

    其口中的黏液,时间一长就能腐蚀许多金属岩石。

    所以,几只千足兵蚁,一旦被潜入,就能轻松破坏磁悬浮的动力系统。

    千足兵逸要说缺点,就是体质不行,长途跋涉,是不擅长的。

    可现在,显然不对劲。

    每一只千足兵蚁身上,都乌漆嘛黑的,它们身上的血管浮现在皮肤表面,蠕动着。

    像是随时会爆炸般。

    不知疲倦的疯狂向前冲。

    “乌血病。”

    王澈嘀咕一声。

    作为魂宠中的绝症。

    倒不是这病有多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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