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第 4/4 页)
——人干事?!
“我——”林耀不服气刚想还嘴,想想好像自己还真没立场,于是转口又说道:“哲海副队长也是帅哥,你不就花痴吗?花痴谁不是啊!这事儿不提也罢,不过——”林耀拉长了一张俊脸,看着矮他一点的林琳,“以后别跟我这儿捣乱,小心爷以后收钱不办事!”
说完自己认为十分帅气的话,林耀摇了摇脑袋上的汗水,抄起一旁的篮球就又跑上了空旷无人的篮球场,重新开始练习。
“你少跟我这儿耍帅!”林琳气急,甚至感觉自己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就要在黎思安面前说你坏话你能拿我怎样?!谁让你耍我来着?”
‘咚’地一声,一个篮球不偏不正地刚好砸到了林琳的头上,林琳简直不用看就知道是哪个白痴了!
“混蛋啊你,欺负我算什么英雄!”林琳眼泪阑珊,模糊的视线依稀看见场上的林耀又从球车里挑了个篮球,右手一起一伏地拍打着,嘴角挑着一抹贱笑,“你训练地再努力又怎么样!还不是会输在他手上!想在黎思安面前出威风吗?做梦吧林耀!”
林琳抬起左手揉了揉眼睛,也不再看场上的人,转过身就跑了。
林耀调整着自己的状态,听到林琳的话后一个跳高、转手投篮,篮球连篮筐都没碰到,直直地落下——一个完美的三分!
小跑着去捡不断跳动着的篮球,林耀脸上没什么太多的表情。林琳的话说对他没影响是不可能的,因为林耀已经输过一次了,就输在了林琳口中那个‘他’的手上。
——林琳一直喜欢着的人,t市哲海初中部篮球队队长祁千冽。
林耀在初一的时候也参加过四市初中男子篮球联赛,那时他不是队长,但是最后却也对上了哲海初中,然后,51比68惨败给了哲海初中篮球部。
51比68是什么概念?几个三分?几个扣篮?几分钟?还是几秒?这都不重要,对于林耀来说——只是惨败。
而这一次,t市也顺利进入了决赛,按照赛制表,哲海也必将对上林耀所在的华安,祁千冽依旧是队长,依旧会对上林耀,只不过,这一次,林耀决心不会再输,他要把冠军奖杯——献给他的安安妹妹!
他会向所有人证明——林耀没有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