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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9.第一百六十九章(第 2/4 页)

    继欢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在他心里,至今为止,给了他最大安全感的人居然是阿瑾。

    沉稳,淡定,捉摸不透,心思缜密……阿瑾是他见过的最强大的人。

    想到阿瑾昨天在,他一下子就平静下来。

    “这是泽雅尔兽,摆了这么长时间摊我也只见过一回哩!很难抓,而且数量又少,可贵可贵了。”如今每天在外面摆摊,接触的魔物多,见到的东西也越来越多,阿爷渐渐也可以反过来朝孙子卖弄一下了。

    他已经不再是八德镇上那头整天待在山上,哪里也不敢去的羊角魔物了。

    “哦……”继欢就点点头,他还真的没见过这种魔物。

    和阿爷一起齐心协力,他们开始处理这头大家伙的尸体了。

    “怪可惜的,血流了这么多,看这血量,本来可以做一大块血豆腐呢!小花最爱吃血豆腐了。”将魔兽的伤口撕得更开一点,羊角魔物要孙子在下面用一个大碗接着,一边弄一边加点盐水,这就是简单的血豆腐的做法了。

    最早是羊角魔物自己忍不住去偷血豆腐吃,他不光自己吃,也给孙子们吃,继欢并不挑食,如果硬要说他喜欢吃什么东西,血豆腐大概要算一个。

    不过之前他们捕捉的魔兽血液都不适合做血豆腐,要么血液太少,要么颜色太诡异,如今这头的血从哪方面都很合适,看着孙子手里满满一大碗已经凝固的豆腐,羊角魔物想今天可以让重孙子也尝尝血豆腐的味道了。

    哼着歌,他又和孙子一起将地上的魔兽一一肢解。

    魔兽身上的肉被按照部位切割保存起来,不同的部位对应不同的烹饪方法;本地魔物当水喝的血被祖孙俩做成了血豆腐,炒炒吃特别香!同样,本地魔物只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生吃的内脏他们也留了下来,继欢非常擅长料理内脏,作为在叶法尔生活的不错的魔物代表阿布和那吉原本是不吃内脏的,然而在吃过一次继欢炒的肝脏之后立刻爱上了这口~

    这头魔物的肝脏很大,还有足足四个,继欢立刻想好了它们的烹调方式,一半炒,炒好了一半由阿爷带走和那吉他们分享,另一半则由自己带给阿丹;剩下的一半用卤的,上班前卤上,晚上就刚好可以吃了。

    这一天早上,黑蛋吃上了嫩嫩的炝炒血豆腐。

    吧嗒吧嗒小嘴,黑蛋咻咻笑了。

    “咱们家的人就是爱这一口,来,阿爷再给你一块~”老魔物一乐,又给重孙子的小碗里夹了一小块血豆腐。

    给重孙子夹完,孙子也没落下,他自己则吃的是剩下最小的那一块。

    美滋滋的,老魔物细嚼慢咽把那一小块血豆腐非常珍惜的吃下去了。

    这个早晨,继欢家一如既往的其乐融融。

    直到羊角魔物吃完最后一口血豆腐,心满意足的向孙子们的方向看了一眼:“黑蛋今天是抹了多少油油哟~真香。”

    抱着黑蛋的继欢:……

    黑蛋就十分满足的又往啾啾身上靠了靠:经过半个晚上的分离,小魔物现在对啾啾的感情大有“半夜不见,如隔三秋”的珍惜感。

    ***

    继欢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而和他身上带着同款香味的另一个男人,已经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了。

    双手交叉于鼻端,他用两根大拇指托着自己的下巴,双肘撑住桌面,他已经维持这个姿势很久了。

    以魔物的嗅觉而言的话,他手指上的香味十分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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