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垄间恶鬼(第 3/4 页)
然后,就是一阵刀光血雨。
钢刀如线,雪色光华飞舞,狗娃冲入群氓中,残肢断臂霎时如草屑般扬起,周身一片红雾。
那厉鬼模样的壮汉好似分裂肢体的神魔,只能依稀看见残影的刀光只要挨着,便将人体裂开几瓣。
强盗也是人,即便民间都传他们杀人不眨眼,那也只是因为杀人的刀柄握在他们手中。
如果说握刀的是别人,他们的表现其实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两样。
吓破胆子的匪盗们,如同炸开的锅,也不管边上就是田垄泥地,跳进去就是一通疯跑。
仿佛只要不回头,就不会被那头恶鬼追到。
对于这些匪盗的选择,狗娃是很不理解的,毕竟他的速度比匪盗快很多,这些匪盗却背对自己。
难道他们不知道,面对凶猛的狩猎者,将后背暴露出来,是何等危险么?
但他是来狩猎的,不是来上课的。
所以提着刀,猫着腰,如猎豹般一个个追击过去。
最终,二三十个匪寇,一个没跑了,满地的残肢断臂,染红好几亩田垄。
确定再没有遗漏的狗娃回去垄道,迎着绯红色的落阳举起钢刀,钢刀刃口上已经有了些许钝钝缺口。
人没有猛兽天生的利齿、尖爪,所以要用武器弥补差距。
从这个角度讲,兵器就是人形猛兽的爪牙。
但骨头很硬,寻常刀剑斩不了几次,就会边钝甚至断裂。
所以确认“爪牙”还能应付多少战斗,对于人形猛兽来说,是很重要的。
而手中这把刀,斩了那么久才出现几个钝口,真是好东西。
若是巴山家能有十几把这样品质的“爪牙”,捕尽山中匪寇,也不算什么困难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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