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成五爷的境界(第 3/4 页)
汗,老头也是好吃之人。
唐云风估计,这只还带着毛的兔子,在他们眼里,八成已经是一块块的肉了。
因为在吃货的眼里,所有东西都不会是完整的,要么是块,要么是片,要么是丁,沫也行。
形状不重要,重要的是味道。
头一回遇到这么神奇的事情。
唐云风好奇的跑到电线杆前,仔细的看了几眼。
还真见上面有几丝血迹。
得,以后学会这门手艺,到老林子里都不用担心没肉吃了。
林思月见唐云风一脸的惊讶,直接来劲了。
“这有什么稀奇的,兔子两只眼睛的视野是不能重叠的,形成不了立体感,所以不能准确判断距离。受到惊吓跑得太急,撞树撞石头上是有可能的,当然,也是我们运气好,刚好赶上了。”
唐云风恍然大悟,敢情是这么个道理?
说白了,就是脚比眼快,直接发生车祸了。
林思月眼珠子一转,问道:“虚师弟,考考你,你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吗?”
唐云风不解。
什么代表着什么?
林思月又道:“兔子撞电线杆上,代表着什么?”
唐云风想了半晌,悠悠地答道:“代表它很笨。”
“噗~”
“咯咯,它当然是兔子中的大笨蛋啦,我是说手艺上的境界。”
唐云风老实的摇头。
“嗯,你看看那些鸟儿,再看看这兔子,在这些小动物眼里,我们师父就是一个真正的老鹰,是他们的天敌,这也说明了师父模仿的程度,已经达到了真声的境界,在我们口技门里,也有一个专门的词语,叫人、兽合一,你现在明白师父有多厉害了吧?”
唐云风听懂了,大点其头。
确实是太像了,他自己要是闭上眼睛,也分辨不出来这是人在模仿。
不愧是在传统行当盛行之时,还能冒头扛起招牌的存在。
真的太厉害了!
唐云风今天感觉一直都恍恍惚惚地,惊喜、震惊,一个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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