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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给你选择(第 1/4 页)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时年四十八岁的钱谦益和年方十八岁的吴三桂同时被天子在乾清宫西侧的养心殿召见。

    此时已经是钱谦益抵达京师的第六日。而相反的是,这是吴三桂抵达京师的第一日。

    进门来,两人赶紧大礼参拜。只是心情各不相同。

    跟着崇祯的大伴王承恩尖着嗓子道:“平身。”

    崇祯刚从紫禁城后的万岁山下广场练习骑马回来。嗯,也就是原版崇祯皇帝自挂东南枝的煤山。

    他可不希望出现慈父那样悲催的事情。明明是大胜后作为最高统帅的阅兵,却因为练习骑马摔倒,不得不将这巨大的荣誉让给朱可夫元帅。

    当然,慈父毕竟是慈父,一代军神朱可夫随即便被闲置。

    崇祯刚刚在乾清宫中洗过澡,此时换了干爽的衣服,坐在偏殿里铺着坐褥的黄梨木椅中。漂亮的宫娥端来一杯温茶。他打量着眼前的两人。

    实话说,他个人对钱谦益的兴趣不大。所谓的“敲打”,纯粹是钱谦益想太多了。

    一个头皮太痒水太凉的士大夫、文坛领袖,哪里需要他敲打?他压根就没打算用钱谦益。

    而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对大汉奸吴三桂那肯定是非常感兴趣的。这就像他对萨尔浒之战的明军主帅杨镐非常感兴趣一样。所以,吴三桂进京第一天,他就召见吴三桂。

    “果然是白皙通侯最少年!”崇祯古怪的一笑,感叹一句。不得不说,吴三桂的卖相确实比较好,白净小将。而且长期习武,正值年少,确实是英姿勃勃。

    吴三桂现在身上还没有正经的职位,天子这句称赞,让他心花怒放,感激涕零。这是一份巨大的荣耀!因为天子褒奖一言,哪怕只是夸他人物出众不涉及才能,但仅凭此便足以让他名扬天下!

    “通侯”本是汉代爵位名,后用作武官美称。

    吴三桂读书兼习武,赶紧跪地叩首道:“微臣不敢当陛下赞誉,愿为陛下效死!”

    他和钱谦益在枢密院会同馆相识,找钱侍郎打听的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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