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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第 3/4 页)

    已经看穿了叶舒华本质的王翠芬现在可自豪不起来,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吐槽道:“她还能不识货,放着一桌子腊肉鸡蛋就只知道吃那条鱼,不识货的人能有那耐心去挑鱼刺吗?”

    叶队长依然欣慰:“小宋都说了多吃鱼聪明,既然小妹爱吃,今年清鱼塘咱们家多要两条。”

    清鱼塘的时候会给队员分鱼,按人头算,想多要几条也只是费点工分,王翠芬也不介意多换点孩子爱吃的东西回家,因此也爽快点头,接着话锋一转,低声问:“你有没有觉得小宋对咱们小妹印象很不错的样子?”

    女人都有强烈的第六感,王翠芬并没发现什么证据,就是有种直觉,宋知青好像对她家小妹有些不同。

    只是另一方面,自家孩子自己清楚,就小妹那德行,王翠芬也不能舔着脸说宋知青中意她,人家宋知青可是北京来的,见过大世面!

    所以王翠芬也只是八卦心态。

    哪知道叶队长听了她的话,竟然点头了,平时严肃的脸这会儿笑得合不拢嘴,“那是小妹字写得太好了,小宋赞不绝口,甚至夸她写得有风骨,这个评价可不是随便能给的,都说字如其人,小宋应该很欣赏小妹的字。”

    这个理由倒是和王翠芬想象得不一样,不过她也很高兴:“小妹的字有那么好吗?”

    叶队长颇为矜持的点头:“小宋的评价八九不离十吧。”

    王翠芬顿时兴奋起来。

    大队人都知道,队长媳妇自己大字不识一个,却很信赖自家男人,叶队长对文化人十分推崇,五个子女都被他送进学校,小儿子甚至因为读书好才有机会进城当工人,这些都说明他的坚持没错。

    王翠芬被潜移默化了几十年,早就不像其他村妇一样坚持女孩读书无用了。

    她想,孩子他爹就是发现小妹字写得好看,才对小妹从挑眉瞪眼变得越来越喜爱的。

    能干的宋知青又因为小妹这笔字而赞赏有加。

    可见有能耐的男人都更喜欢有文化的姑娘。

    小妹字写得越好,给她找个有能耐女婿的机会就越大,王翠芬也当然高兴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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