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三章 如果(第 3/4 页)
《爱乐之城》的故事架构本身就简单,除了舞蹈拍摄起来比较费时之外,大部分的戏都是一场过。又过了半个多月,拍摄已近尾声。
稍微困难的,便是几场歌舞戏,尤其是最后一场,达米恩简直把歌舞片的精髓放到了这里,一场歌舞,两个梦幻,男女主角在幻想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拍摄现场俨然变成了百老汇舞台。
怀旧的元素无处不在,灯光、音乐、歌词、舞蹈,抑或是两人的复古打扮以及赛璐珞胶片的昏黄质感,妥妥的彰显出一种歌舞片复古范儿。
为了这场戏,大家足足排练了好几周。好在歌舞不需要实地拍摄,在摄影棚中就可以完成,节约了不少时间。
讲真,《爱乐之城》的情节,是真有点俗,全靠着歌舞跟摄影来撑场面。
落魄音乐家爱上小演员,俩人相濡以沫,然后生活所迫分手,上世纪好莱坞电影都是这么写的。
要是再俗一点,男女主角还会在未婚未嫁,事业有成之后相遇,顺势比翼齐飞。而更狗血一点的,大概就是男主角送女主角上飞机,然后顺势被踹。日后再重逢,你是商人妇,我是音乐家,一笑泯恩仇。
达米恩选择的剧情就是后者,去了巴黎之后,米娅一跃成了名演员,五年之后嫁人有孩子,生活幸福,老公富有。塞巴斯也不赖,开了自己的爵士乐酒吧,生意兴隆。
洛杉矶,又是晴天。
八月已近末尾,狮子座已去,天气还是老样子。
今天就是最后一场戏,拍完就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一间复古的爵士酒吧里,剧组正紧张忙碌着,万年坐在钢琴之前,弹着自己刚学会的city of stars。
不是他想瞎显摆,而是有个喜欢凑趣的媳妇,非让他表演一个才艺。
这货穿着一身精致的高定西装,脚上的还是一双黑白撞色布洛克鞋,低调中带着一丝骚气,很像是那种在酒吧里骗小姑娘开房的沧桑大叔。
“你怎么还留胡子啊,一点都不好看。”
一曲结束,刘思思凑过来,摸着万年脸上薄薄的一层胡须,给出最高指示。
“要展示成长,除了留胡子,也就只能换衣服了。”
万年笑道,“我脸太嫩,要配这身西装,还是得留点胡子才合适。”
“万,准备开始了!”不远处副导演叫道。
“ok!”万年笑道,“要开拍了,你先下去吧。”
“噢!”刘思思点点头,转身坐在了吧台边。
“你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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