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动物界的社会大哥——平头哥!(第 3/4 页)
“以前我一直觉得平头哥只会干架,没想到竟然如此生猛。”
“我一直以为吕布已经天下无敌了,敢问这是谁的部将?”
“以后在野外遇到平头哥,必须夹紧双腿,保护好小弟弟,我特么的都还没娶媳妇呢,一定要保护好,不能断子绝孙。”
“既然它很聪明,懂得攻击男人的第三条腿,那园长岂不是惨了?”
“园长惨不惨我不知道,我只想知道在遇到女孩的时候,它会攻击女孩的身体什么部位?”
“废话!当然是撕扯女孩的衣服啊!”
“我靠!楼上正解!牛逼克拉斯!”
“道理我都懂,我想知道为什么这家伙为什么叫做平头哥,而且无惧豹子和狮子呢,难道就是因为喜欢打架?”
“没错,就是因为喜欢打架!”
李嚣再次开口,道:“有句俗语叫做,软的怕硬的,硬的怕穷的,穷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而平头哥就是不要命。
平头哥的战斗力其实没有那么厉害,估计小黑就能搞定它,不过它的厉害之处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心态和胆量,有这胆量和绝对不束手就擒的态度,这才使得它像开了挂一样的存在着。
最最重要的一点,它特别难缠。
如果哪个不长眼的不细心踩它一脚,它就能撵你两公里,那可是两公里啊,能活生生的把你给勒死。
而它的白色披风仅次于刺猬,肉在皮下还能够转动,肉更是特别不好吃。
结合上述种种原因,狮子豹子等等这些猛兽都不想招惹它。
如果你是狮子,花半天工夫,冒着这么大风险,把自己累得够呛来弄死一个这货,还不能吃,有什么意义呢?
蜜獾的头部比较光滑,远远看去就像平头一般,而它的脾气就像是混社会的大哥,自然就有了平头哥这个尊称。
梳平头,穿黑色中山装,平头哥是动物界独一无二的社会人,更是谁也不愿意招惹的大人物!”
李嚣刚把话说完,伴随着咔嚓一声,平头哥就出现在自己眼前。
平头哥趁着李嚣说话的空档,已经一边吃一边摸了过来。
而平头哥似乎也没有注意到大树后面还藏着一个人。
一时间,四目相对。
气氛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就在这万分危机的时刻。
下一秒,平头哥扭头就要跑。
如果没有受伤,这家伙一定会冲上来与李嚣干一架,甚至还会十分霸道的要把李嚣手里的蜂蜜给抢走。
可现在……
好汉不吃眼前亏!
它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别走!我就是想给你处理下伤口!”
李嚣轻声呼唤道。
咔!
平头哥的脚步明显停顿了下来。
可仅仅只是一秒钟,或许是不相信人类吧,嗖的再次逃离此处。
砰!
李嚣直接将蜂蜜丢出去,直接砸在了平头哥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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