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包圆(第 3/4 页)
从法定意义上讲,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地主交出自己的土地。
地主是大汉统治阶级的构成部分,皇帝本身就是最大的地主。
如果连地主的权益都不能保证,何谈保证其他阶层的利益?
他必须确定清楚,再决定是否同意交换土地。
从利益方面来看,邱汉婴是愿意进行土地交换的。
稷下北部那一块耕地靠近黄河入海口,说不准哪天就被黄河之水淹没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那块地的价格从三年前开始,就不断的降价。
如今一亩地的实际价值,恐怕也就两千钱刚刚出头,而且还是有市无价。
而胶西的土地不同。
其与黄河之间,还隔着一个齐国。
除非齐国被黄河彻底淹没,否则胶西的耕地,被淹没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这也就导致一个结果:胶西的地价保值,再怎么便宜,也不会低于三千钱。如果碰到真正想买地的人,三千五百钱也是有可能的。
这一波,临淄稳赚。
只不过,邱汉婴现在很担心这个方案被执行的可能性。
胶西国的太常丞不是傻子。
胶西王也不是傻子。
没有长安的命令,这俩家伙不会同意的。
因为没有人愿意亏本,即便是不差钱的诸侯王。
抛开地价,百亩之田可是关系到王国赋税与徭役。
百亩之田,每年税收虽然只有五石,折合成钱币,也就三百钱左右的样子,但这在税收中,仅仅是小头。
真正的大头,是每年和田地税一同征收的算赋、口赋、徭役、兵役等。
算赋是人丁钱,凡是位于十五至五十六岁的男女,每年每人都要纳一算(一百二十钱)。
口赋是儿童税,七至十四岁的儿童每年每人纳二十钱。
一般而言,能耕百亩之田者,家中至少有一老一少两个男人,这俩男人应该都有妻子,再算上家中的孩童…
这样一来,每年的算赋、口赋加起来,起码要五百钱!
而兵役分为郡国兵、卫士、戍卒。
男人一生要服兵役两年,一年在本地,一年在边境。
这两年产生的经济价值,对郡国来说,难以估量。
至于更役,根据大汉律令,男人到了服役年龄傅籍之后,每人每年还要在本地从事一个月的徭役。
这些杂七杂八的赋税加起来,一百亩地对一个王国每年产生的经济价值,超过一千五百钱!
十年可就是一金半!(约五亩地的价格)
相比随时都可能消失的稷下北部土地,胶西百亩土地的价值,更大!
孔安国与目光明亮的邱汉婴对视,呵呵一笑,再次打开褡裢,从里面拿出来一块用粗麻布撰写的书信。
他放在案几上。
随之推到这位小心翼翼的太常丞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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