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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飞宇这个人, 生下来就是天之骄子, 什么都不缺。
他不仅家境优渥, 学习能力也比常人高。
很多复杂的数字, 他看一眼就记住了。
十三岁心血来潮, 想学射箭, 他只是想尝一下正中靶心是什么滋味, 却没想到玩票性质的东西最终拿了一枚奖牌。
第二名站在他旁边领奖的时候,眼神愤恨的要杀人。
廖飞宇却依旧一副漫不经心的姿态,转身回家就把奖牌挂他养的狗脖子上去了。
青春期的时候, 身体里总有股躁动不安的因子。
廖飞宇喜欢上了玩重金属音乐,他喜欢打着鼓,用鼓点来掌控全场节奏, 更觉得流汗发泄, 喘.息的感觉很爽。
于是他组建了一支乐队,叫教父乐队, 听起来还挺酷的。
廖飞宇一般在livehouse演出, 台下的人大部分嘶吼, 甚至冲过栏杆希望同他们挨的更近一点。
教父乐队有很多粉丝, 男粉和女粉,五六开。
每次登台演出的时候, 廖飞宇坐在角落里抽烟, 冷淡地看着台下。
她们疯狂尖叫, 眼睛里冒着光,甚至还试图上台强吻主唱。
在廖飞宇看来, 这些摇滚果儿,喜欢叛逆与张扬的东西。
只要你有才华,甚至冠上张好脸皮,她们就无条件地对你着迷,匍匐在你脚下。
廖飞宇遇到过一次,他演出完在厕所休息,有位摇滚果儿冲了进来。
对方五官精致,很明艳的一张脸,穿得很热辣。
她以为自己足够貌美,自信地说:“我想睡你,一夜就行,不用负责。”
廖飞宇正抽着烟,那人忽地跪下来,贴着他的裤子。
廖飞宇慢慢曲下腰,一把她揪了起来,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姑娘以为这是调情,她慢慢凑前去,想去亲吻他的喉结。
仅仅只是离了两寸,那位胆大的摇滚果儿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
因为廖飞宇把嘴里的烟拿了下来,拿着烟头慢条斯理地在她肩膀处烫了一个洞,差一点,他弄深一点,那猩红的烟头必定烫得她皮开肉绽。
偏偏廖飞宇俯下身来同她讲话,他锋利的薄唇犹在耳边,喷出来的热气又撩人。
可是他说出来的话却寒意渗人:“你不够资格。”
有些人就是天生命好,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需要。
学校百名榜第一名永远是廖飞宇的名字,风雨不动地占据在那里。
后面是紧跟着的闵从语。
身边的人都爱拿他与闵从语开玩笑,廖飞宇永远是一副无所谓的姿态。
在他心里,闵从语是家人。
而且一姑娘因为他从小的顽劣,脖子后面留了个疤。
所以闵从语要借他的名字,干什么,他都无所谓,都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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