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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我们不一样(第 2/4 页)

    “能像就有了鬼了……”

    菲斯克,一听到这个名字里昂就觉得耳熟,只是一直没想起来,再听到艾扎后面说的地产公司,不正规……加上他现在住的布鲁克林区……

    那不就是金并吗!

    说起这一位,和里昂自己还算有些渊源。

    作为第二代有活力的社会团体话事人,绰号金并的威尔逊.菲斯克强了他老爸不止十倍。

    尽管作为帮派小头目的老菲斯克惨死街头,不过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小菲斯克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

    换一个人来可能会被痛击灵魂,然后立志读书,以期以后能离开这个肮脏腐烂的地方,过一个光明的日子,有阳光的生活。

    他没这么想,他觉得他爸爸的死是十分科学且合理的。

    因为他不够强!不够狠!

    就这样,从自己父亲的死中悟出惊天道理的小菲斯克毅然决然的投入了有活力的社会团体的不懈建设中。

    洗衣粉、枪支、人口、总之是什么不合法就搞什么!

    与此同时,小菲斯克同学触类旁通,他发觉: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其实并不),于是在自身锻炼不懈,成为人类战斗力顶点之一,一拳就能打穿一面墙的时候,他又开始寻找其他帮助自己变强的方法。

    它们是:势力,金钱,同伙。

    于是菲斯克同学开始了漫长的纽约黑道整合业务,在此途中联合了包括手合会在内的各种势力,得到了“金并”的黑道王者称号,也在扩张中和惩罚者,小蜘蛛,夜魔侠,甚至是x战警都结下了仇。

    但他仍然活的好好的。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里昂和他的渊源当然不是故人老友,也是仇。

    准确的来说,在大苹果城打击犯罪想不惹到金并那着实是有点困难,里昂自然不会挑着人去做事,他每天晚上都是舞空术上天,然后找着倒霉的就帮他灵魂救赎一波,这样的情况下,难免就得罪了纽约最有活力的社会团体。

    在所有的同人小说中,金并都是给主角送菜的,毕竟相比之其他的超级反派,金并作为一个普通人威胁实在有限,所以作为前期送经验的小怪而频频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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