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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3章 流光溢彩的金丝血翡(第 4/4 页)

    这是第一层,还有第二层,是一套金丝血翡!

    两只手镯、一个璎珞、一个挂坠、一枚梅花式样的簪子。

    顾笙眼睛都快掉下来,上辈子她在国外参加一场拍卖会的时候,看到过一只金丝血翡手镯,当时的最后成交价是两千五百多万。

    金丝种翡翠,一般色泽都艳丽、鲜阳明亮,它的底色一般都带有黄色调,看起来就像是翡翠内含有金光,呈丝状断断续续排列,水头极好,属于高档翡翠,金丝的金,是一个颜色的代称,并不一定是金色,实际上大部分都是绿色,但是,丝则一定要是丝,丝是最重要的特征,也是决定金丝翡翠品相高低最重要的标准。

    平行的顺丝最为难得,也是最好看的,而且,金丝种翡翠的质地比较细润,韧性也好。

    其实金丝翡翠最常见的,就是绿地的,绿地的金丝,可粗可细,细则如三月柳枝,飘然欲动,清澈如雨后晴天,粗则如地幕碧绿的瀑布,飞流直下,绿色的金丝翡翠,给人一种清新夺目,出淤泥而不染的气质。

    但比起绿地的金丝翡翠,血翡更为难得,血翡本身就比其他的翡翠稀少,金丝种的就更不用说了。

    顾笙拿起了一只手镯,看着里面顺滑的细丝,眼里闪烁着亮晶晶的东西。

    “喜欢吧!”傅明秀看到她的动作都,就知道她是极为喜欢的。

    顾笙回过神来,小心的把手镯放回去,“喜欢是喜欢,但太贵重了,我那点东西算什么?傅阿姨你经常和我们买衣服花费的,就不止那个钱。”

    见她虽然很喜欢,但拒绝得很坚决,傅明秀笑了,“你信不信我把这些东西拿出去,别说三十斤棉花了,三斤都可能换不了,这东西贵重是贵重,但也分时侯的。”

    这倒是,这个时代就一文不值,但总是有识货的人。

    傅明秀又开口,“吃不饱穿不暖,它又怎么能算得上贵重?人要首先保障自己,才有机会再看这种身外之物。”

    “笙笙,无论它贵重与否,但现在,它就三十斤棉花都不值,所以你就心安理得的收起来吧。”

    傅明秀的话落下,陆今棠就把妆奁关上,抱起来放在顾笙的怀里,“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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