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野外生存(第 1/4 页)
当一个人掌握了一门新技能的时候,最想做的会是什么?
没错,必然是尝试。
这具身体所具备的超出常人的力量,很容易就让王子文战胜了面对幽深的如同原始森林的眼前一切的恐惧,那随风而来的野兽的隐隐嘶吼,黑暗中忽闪忽闪的红色眸光,似乎都变得无比可爱起来。
山中无日月,王子文也并未数着日子过活。
自那一日遇见那位鞋拔子师弟之后,就再也没人来看过他,就好似浑然已经把他忘记了一般。
这多少让人感到有些伤心。
穿越者王子文,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
是的,他还是有果腹的机会的。
原本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家伙现在已经学会了如何快速地将一只野山鸡拔毛、放血,如何通过直捣黄龙的方法逮住一只机灵敏捷的野兔,如何在没有调料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证野味的纯粹。
但这儿的山鸡、野兔,还有诸多奇奇怪怪的小动物,委实是有些与众不同。
山鸡的喙和利爪都锋利地吓人,抓住它的代价往往就是皮开肉绽,献血飞飚,工科狗不严谨地计算得出的结论,吃一只烧烤野山鸡,能补回来的营养未必就比他流血来的快一些。
多么悲催的一个结论!
唯一让他感到庆幸的是,这具胖乎乎的身体的恢复力也远超他的认知,大概只过去半个小时的时间,伤口就止住了,待擦去表面的血迹,下面的肌肤就如同未曾受伤时一模一样,不留一丝痕迹。
还有,他在他的活动范围内几次三番地会遇到一只小鹿,小鹿平平无奇,毛色甚至还有点灰暗,但见到他总是不惊,一度让王子文怀疑所谓的受惊的小鹿一般的描述手法是否是学文科的家伙们杜撰出来的。
王子文想着,尽管这一座山里的野山鸡之类的野味,有些许不同,但他多少都是吃过的,但鹿肉,在前世,他却没有尝试过,面前这头小鹿的体格,应该够他饱腹个两三日了。
带着这种磨刀霍霍的想法的时候,正巧对上了小鹿的那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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