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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九章 被金钱奴役的地方(第 2/3 页)

    很显然,那需要匹配大量的督查人员,会增加城主府的公共开支。

    相较之下,与其增加开支,不如全部官办,由城主府赚走所有的钱就成了最后的选项。

    临风城的城主在解决问题的时候,选择了金钱,舍弃了城民。

    沿途经过的村庄,本来以为跟山边村有什么不同,结果却发现,一路十几座村庄,没有一座是正常的。

    没有一座村庄,是正常点的状态……

    村民清一色是负债的刑徒。

    村里资源官卖,村主,官卖里工作的人不是刑徒,但也有负债,只是每个月的收入足以覆盖债务利息,一直定期还得起钱。

    村子里的村主也不富有。

    因为没有真正的实际权力,物资的生产,开采,全都得如数上缴。

    村主倒不是忠于职守而不贪没,而是临风城有一个很厉害的规则——举报贪没、违规谋利的事情,举报者可以得到保护,最低程度也能安排到与原住地远的地方生活,还能得到举报事件中罚没的财产的十分之一至十分之三;有些情况下还能取代被举报者的职务。

    换言之,村主要贪没,被负责记账的举报了,倾家荡产卖儿女再背负十辈子还不完的债是一定的。

    举报的人可以直接顶替了被举报者的职务当村主,受刑的村主罚没的钱的十分之一归举报者,不够达到奖励标准的话,村主一家未来生产劳作的收入,还债部分继续按十分之一的比例偿还给城主府和举报者。

    这种制度下,举报者跟城主府的利益是一致的,举报者好,城主府也好。

    谁贪没,谁就是在为举报者和城主府做额外的贡献。

    村主再怎么善待合作贪没的人,给予的利益也没办法比举报更大。

    举报的罚没是以村主任期村子产出的十倍计算,十倍的十分之一就是村主的全部家当也不够给的,何况还有直接顶替村主职务的好处。

    当村主的,想的不是贪没,而是时刻防止被人栽赃陷害,所以产出的一应账目都必须清清楚楚,唯恐被人设计陷害。

    丁文吃着东西,继续问做菜的村民:“你们一直在村里,为什么会欠债还不起被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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