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回旋(第 1/4 页)

    ·回旋·

    (1)

    下午六点钟左右,我刚刚煮好了牧之每天下班回来都不可缺的咖啡,连壶放在客厅的桌子上。正准备去做晚餐,电话铃响了,拿起了听筒,我立即听出是牧之的声音,他用一种很特殊的声调问:

    “忆秋,是你吗?”

    “是的,牧之,有什么事?”我诧异地问。

    “没什么,忆秋,我要告诉你……”他的声音停住了。

    “告诉我什么,牧之?喂,牧之,你在听吗?”

    “是的,我在。没什么,我只是要告诉你,今天晚上我要加班,恐怕会回来得很晚,不回来吃饭了,晚上也不能陪你去看电影了。”

    “哦,”我说,心里多少有点失望。但是,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没关系,电影明天再看好了,不过,你尽量早点回来。”

    “我知道,”他说着,又停了一会儿,再说,“忆秋……”

    “怎么,还有什么?”我问。

    “没……没什么,再见吧!”他挂断了电话。

    “再见!”我对着空的电话筒,轻轻地说了一声,把电话机放好,心里却感到有点不大对劲,牧之向来不是这样吞吞吐吐的,他口气中好像有什么事似的,会是什么呢?我沉思地在沙发中坐了下来,他既不回来吃饭,我也失去了做饭的兴趣。望着桌上的咖啡壶,我皱了一下眉,早知道他要加班,何必煮咖啡呢?喝咖啡是他在法国留学时养成的习惯,我总觉得平常以咖啡为饮料未免太贵族化,也太洋化了。但是,一个男人总应该有一点小嗜好,他既不喝酒,又不抽烟,只喜欢喝两杯咖啡,似乎并不算过分。我自己对咖啡却没有兴趣,我宁愿喝茶,茶的香味清邃淡雅,不像咖啡那样浓郁。现在,他既然不回来了,我就倒了杯咖啡,慢慢地喝下去,然后,我站起身来,解下了围裙,走进厨房,把没做的生菜全收进了冰箱。女人做饭天生是为了男人和孩子,我是从不愿为我自己而下厨房的。

    收拾好厨房,我切了两片白面包,抹点果酱,走回客厅里坐下,就着咖啡,吃完面包,就算结束了我的晚餐。靠在沙发中,四周的沉寂对我包围了过来,我向来怕孤独和寂寞,看样子,这又将是一个寂寞的晚上。原来计划好和牧之去看电影,现在却只能独守着窗儿,做什么都无情无绪。没有了他,时间好像就变得非常难捱了。牧之总说我像个小娃娃,一个离不开大人的小娃娃,事实上,我也真有点像个小娃娃,结婚三年,仿佛并没有使我长大,使我成熟,反因为他的娇宠而使我的依赖心更重了,离开他一会儿就心神不属。

    寥落地坐了一阵,心里有点莫名其妙地不安。站起身来,我走进卧室,在梳妆台前梳了梳头发,镜子里反映出我臃肿的身段,我屏住呼吸,打量着自己,想用全心去体会在我腹内的那个小生命的动态。可是,我没有觉得什么,算算日子,这小东西将在两个月之后出世,那时候应该是深秋了。牧之常常揉着我的头发说:

    “我真无法想像,你这个小女孩怎么能做妈妈?”

    但,我毕竟要做妈妈了,结婚三年来,这已经是我第三次怀孕,前两次都在我不留心的颠踬和神经质的惊悸中宣告流产。医生说我太敏感,太容易受惊,所以不易度过十个月的怀孕期。而今,我总算保全了一个,我相信他会安全出世的,因为我正全心全意地期待着。并且,我知道牧之也多么渴望家里有个蹦蹦跳跳的小东西。

    洗了澡,换上睡衣,我坐在客厅里,开始给我未出世的孩子织一件小毛衣。这样文文静静地坐着,牧之看到了一定会取笑我这个“小母亲”,想到这儿,我就微笑了。小母亲!多奇妙的三个字!我吸了口气,对我手中的编织物微笑,我似乎已经看到那小东西穿着这件毛衣在地板上爬了,他是个小男孩,有牧之的宽额角和高鼻子,有我的眼睛和嘴。

    时间缓缓地滑过去,我看看表,已经晚上十点钟了。我知道牧之加班从不会超过十点钟,就放下毛衣,把剩下的半壶咖啡放在电炉上去热了热,准备他临睡前喝一杯。又把浴盆里放好半缸水,我做这一切的时候,心里充满了喜悦和骄傲,自觉是一个很尽职的好妻子。

    十点半了,他还没有回来,我有些不安。十一点了,他仍然没有回来,我变得烦躁而紧张了。走到电话机旁边,我拨了一个电话到牧之的办公厅,那边有人接电话了,我紧张地说:

    “请何牧之先生听电话!”

    “何牧之?他不在!”

    “喂喂,”我叫住了对方,“你们今晚不是加班吗?”

    “是的,加班,”对方不耐烦地说,“但是,何先生今天下午就请假没来上班!”

    “喂喂!”我再要说,对方已经把电话挂断了。

    我慢慢地放下听筒,慢慢地在椅子里坐下去,呆呆地望着那黑色的电话机,我的脑子还一时不能转过来,牧之从来没有欺骗过我,一下午没上班,这是怎么回事?一定是接电话的人弄错了,一定!我取下听筒,想再拨一个电话过去,刚转了两个号码,门铃尖锐地响了起来,在这寂静无声的夜里,又在我正专心一致的时候,这门铃声吓了我一大跳,接着,我就领悟到是牧之回来了,丢下听筒,我跑向大门,很快地打开门,一面埋怨地叫:

    “牧之,你怎么回事?让我等到这么晚!”

    话才说完,我就大吃了一惊,门外站着的,并不是牧之,却是一个黑黝黝的女人!我恐怖地退后一步,心惊肉跳地问:

    “你……你……你是谁?”

    那女人站在门外的暗影里,我看不清她,但我却站在门里的光圈中,我相信她已经看清了我。她立刻开了口,声音是清脆而悦耳的:

    “请问,这儿是不是张公馆?”

    “张公馆?”我惊魂甫定,明白这不过是个找错门的女人,不禁暗笑自己的胆怯和懦弱。“不,你找错了,我们这儿姓何,不姓张。”

    “哦,那么,对不起,打扰了你。”她说,很礼貌,很优雅。

    “没关系。”我说,望着她转身走开,在她走开的一刹那,我看清了她穿着件黑色的洋装,大领口,戴了副珍珠项链,头发长长地披垂着,和黑衣服揉成一片,细小的腰肢,完美的身段,还有一张完美的脸,浓郁的眉毛,乌黑的眼睛,很迷人。我关上门,退回到房里。一个找错门的女人,却使我那样紧张,我有些为自己的神经质而失笑了,走回卧室,我才又忧虑起牧之的行踪来。

    对着镜子,我模糊地想着那个女人,深夜去拜访别人,不是有一些怪吗?但是,这世界上怪的事情多着呢,我不了解的事情也多着呢,牧之就总说我天真得像个孩子。不过,那女人确实美。我羡慕一切的“美”,也热爱一切的“美”。揽镜自照,我拂了拂满头短发,试着想像自己长发披肩的样子。暗暗和刚才那女人去对比,不禁自叹弗如。美丽是上帝给予女人的好礼物,但不是每一个女人都可以获得的。

    十一点半,十二点……牧之仍然没有回来。我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在室内大兜起圈子,是什么事情耽误了他?发生了什么?我再拨一个电话到他的办公厅,对方已经没有人来接听,显然办公室里的人都已走了。握着听筒,听着对方的铃声,我心乱如麻。逐渐地,我感到恐怖了起来,几百种不测的猜想全涌进了我的脑子里,他出了事,一定出了事,给汽车撞了,在路上发了急病……种种种种。我似乎已经看到他满身的鲜血,看到他挣扎喘息,我心狂跳着,手心里沁着冷汗,等待着门铃响,等得我神志恍惚,每当有汽车声从我门前经过,我就惊惶地想着:“来了,来了,警察来通知我他出事了!”

    车子过去了,抛下了一片寂静,我喘口气,头昏昏然,又失望着不是带来他的消息的。我昏乱地在室内乱绕,侧耳倾听任何一点小动静。他不赌钱,不喝酒,是什么因素使他深夜不归?何况这是三年来从没有过的事!不用说,他一定出事了,说不定现在已经死了!死了,躺在街道上,警察们围绕着,翻着他的口袋,想找出他是何许人,是了,这儿有一张名片,何牧之,住在信义路三段,要通知他家里的人去收尸……

    门铃蓦地大鸣起来,我惊跳地站着,目瞪口呆,不敢走去开门,来了!警察终于来了,我即将看到他血淋淋的尸体……门铃又响,我再度震动一下,抬起脚来,机械化地挨到门口,鼓足勇气,拉开了门。立即,我闭上眼睛,晃了一晃,就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

    “啊,牧之,你是怎么回事?你把我吓死了,我以为你死掉了,啊,牧之,你怎么回来这么晚?你真该死!你真糊涂,你到哪里去了?你……”

    牧之走了进来,我关上门,仍然跟在他后面又叫又嚷。可是,猛然间,我住了嘴,牧之不大对,他始终没有说话,而且,他步履蹒跚,还有股什么味道,那么浓,那么刺鼻子,是了,是酒味!他喝了酒!为什么?我知道他是不喝酒的!他倒进了一张沙发里,我追过去,跪在地板上望着他,诧异而带着怯意地说:

    “牧之,你怎么了?你在哪里喝的酒?你为什么喝酒?”

    牧之转头看看我,咧嘴对我一笑,用手揉揉我的头发,朗朗地说:

    “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需倾三百杯!”

    “你在说什么?”我皱着眉说。在这一刻,他对我而言,是那么陌生,我觉得我几乎不认得他了。“你今晚是怎么回事?你到什么地方去过了?”

    他又对我笑了,这次,他笑得那么开心,就像个心无城府的孩子,他坐起来,拉着我的手摇摆着,高兴地,激动地说:

    “到一个好地方去!是的,好地方!有醇酒、美人、跳舞、歌唱……世界上还有比这个地方还好的地方吗?狐步、华尔兹、探戈、恰恰、伦巴……哈哈,多年以来,我没有这样玩过了,这样纵情……”他笑着,又唱了起来,“世间溜溜的女子,任我溜溜地爱哟!……你知道,任我溜溜地爱,任我爱!你明白吗?……”

    “牧之,牧之!”我慌乱地说,“你喝醉了吗?你为什么要喝酒?”

    “我醉了?”他疑问地说,皱起了眉头,似乎在思索。然后他又豪放地说,“醉一醉又有什么关系?人生难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他又倒回在沙发上,把一只脚架在沙发扶手上,莫名其妙地笑着。笑着,笑着。

    他又唱起歌来,尖着嗓子,怪腔怪调的,唱得那么滑稽可笑:

    昨夜我为你失眠,

    泪珠儿滴落腮边……

    我摇着他,手足失措地说:

    “牧之,别唱,你要把整条街的人都唱醒了!”

    事实上,他已经不唱了,他的脸转向沙发的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我俯过去看他,于是,我骇然地发现两滴亮晶晶的泪珠正沿着他的眼角滚下去。我愣住了,茫然不知身之所在,他流泪了!他!牧之?为什么?他是从不流泪的!我用手摸摸他的手,嗫嚅地说:

    “牧之,你遇到了些什么事情吗?”

    他没有说话,我再俯过去看他,他的眼睛闭着,鼻子里微微地打着鼾,他已经睡着了。我呆呆地跪在习那儿,好久好久,脑子里空洞迷茫,简直无法把今夜各种反常的事联系起来。许久之后,我才站起身,拿了一床毯子,盖住了他,盖了一半,才想起来应该先给他脱掉鞋子和西装上衣。于是,我先给他脱去鞋子,再吃力地给他剥下那件上衣来,好不容易,总算把那件衣服脱了下来,又把他的身子扳正,让他仰天躺着,但是,他躺正之后,我就又吓了一跳,在他雪白的衬衣领子上,我看到一个清清楚楚的口红印,我俯下身子,想看清楚一些,于是,我发现,口红的痕迹并不限于衣领,在他胸前和面颊各处,几乎遍布红痕,尤其是胸前的衬衫上,除非有一个女性的面颊和嘴唇,在这衬衫上揉擦过,否则绝对不会造成这样惊人的局面。我双腿发软,就势坐在地板上,我的头恰恰俯在他的胸前,于是,我又闻到酒气之外的一种香味,淡淡的,清幽的。虽然我对香水不熟悉,但我也能肯定这是一种高级的香水。我瘫痪了,四肢乏力,不能动弹。我的世界在一刹那间变了颜色,这打击来得这样突然,这样强烈,我是完全昏乱了。

    (2)

    早上,我醒了过来,发现我躺在床上,盖着薄被,一时,我脑子里混混沌沌,还不能把发生过的事情回想起来,仰视着天花板,我努力搜索着脑中的记忆,于是,昨夜的事逐渐回到我的脑中:加班的电话,午夜找错门的女人,醉酒的牧之,口红印,香水……我把眼睛转向牧之躺着的沙发,沙发上已空无一人,那么,他已经起来了?我记得昨夜我是坐在他沙发前的地板上,靠在他沙发上的,大概我就那样子睡着了,是他把我搬到床上来的吗?他已经酒醒了吗?昨夜,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在室内搜寻他的踪迹,一会儿,他就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他已换了干净的衬衣,剃过胡子,看起来干净清爽,他手里拿着咖啡壶,把壶放在桌子上,他走到我的床边来,我注视着他,等着他开口,等着他解释。他在床沿上坐下来,对我歉疚地笑了笑,却咬着嘴唇,微锁着眉,一语不发。

    “牧之,”还是我先开了口,“昨天是怎么回事?”

    “昨天,”他思索着,湿润了一下嘴唇说,“在街上碰到一个老朋友,一起去喝了几杯酒。”

    -->>(第 1/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近更新 我在直播间窥探天机 盖世神医 牧者密续 1979黄金时代 1987我的年代 重燃青葱时代 讨逆 华娱从男模开始 国民法医 那年花开1981 超级修真弃少 修罗剑神 大医无疆 大国军垦 舔狗反派只想苟,女主不按套路走! 重回1982小渔村 我的异能悠闲生活 文豪1978 至尊战王 混沌天帝诀
最多阅读 捞尸人 好运时间 丹霄万里 理我一下 顶级诱捕公式 慢性沉迷 过度接触【完结】 白色口哨 如果森林有童话 小浓情 仵作惊华 斗爱之冠 超级修真弃少 我的老婆是超模 陈安阳的幸福生活 小蘑菇 蜜桃甜 前夫 女校 暴发户式暗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