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华文化世界(第 2/4 页)
从燕京到金陵,到蜀都,到魔都。
从北美新乡,到英特兰伦屯,到倭国倭都。
一百场中,有三十场是世界顶级的体育场。
剩下的最小的起步也有万个座位。
一个刚刚出道的新人,拿什么去举办?
哪儿来的粉丝?
哪儿来的歌?
哪儿来的宣传渠道?
哪儿来的演唱会策划团队?
别说此时的乐云,就算是现在的大盛国最牛叉的国际巨星黄天明,也不可能在五年内举办百场世界巡回演唱会啊!
所以,这个身体的主人,在最终经过多番思索后……
决定跳湖。
从现在的乐云的角度看,这有点不珍惜生命,但是从前身的角度看,唱歌是他现在唯一有钱去学习的,并且已经学会的,能吃饭的手艺。
那百场场地,只不过是对方随便找了个对前身而言是无解的办法,坑一下前身而已,等前身顶不住,提出退出比赛退回合约,或者一死了之,合约都能回到代运营场地的公司手中。
而乐云,人生未来的全部赌注都下在了《超新星歌声》之上。
结果比赛冠军还没决出,自己的前途先没了,一死了之,是绝大多数普通人在走进绝路,思维进了死胡同时,会选择的办法。
但!一死了之,合约又回归到了哪家坑他的公司手中,岂不是白白被坑死?换做一个老赖,必然要反向坑死运作这次事情的蓝天国际和坑自己的人。
而乐云是第三种,穿越来的乐云,要从这次被坑的事情里面捡便宜!
乐云醒过来,前身也就走了。
看完合同内容,乐云深吸一口气:“马德,你跑了,让我来背锅,我淦!”
“幸亏我是我,不是你。”
乐云可不是前身。
乐云可是来自于地球!
“没想到,前世今生各自最大的困扰,成了我这一世,成功的钥匙!”
系统?
系统算个屁!
乐云前世,是一种全球只有二十八例的特殊病患患者,超忆症患者。
从七岁开始突然发病,一直到三十二岁去世。
人生中每一天,任何一秒,自己所见所闻,乐云都记得一清二楚。
超忆症的痛苦就在于,无法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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