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数字真吉利(第 4/4 页)
下面的大家当新闻看,今天太忙本来要请假,奈何写了3400还差600,我过两个小时再把最后这600变成正文,大家明早起来刷新,重新下载一下看就好~~~上雪已经凌晨四点起来给大家码字了,见谅见谅~~
新三板企业申请ipo,大家都更正了哪里?
一、监管层态度
对于这些差异,证监会和股转系统的态度也发生了多次转变,总体趋势是越来越严格,最终在今年3月以《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的形式基本定型。
第一阶段,证监会没有在反馈意见中提到相关事项,股转系统也没有要求企业更正,例如中旗股份、三星新材,更早的就更是如此了。
所以在这个阶段,企业如果在ipo尽职调查阶段发现与在新三板已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在ipo申报文件中默默修改即可,没有人去做对比分析。可惜,这样的“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也再次验证了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做事原则,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政策稳定性极差,凡事一定要趁早,可以钻空子的时间窗口转瞬即逝,逝不再来。
第二阶段,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提到相关事项,股转系统尚未要求企业更正,例如拓斯达、光莆股份。
在这个阶段,企业只需将差异向证监会报告并说明原因即可,无需在股转系统更正。例如拓斯达,在股转系统没有披露pe投资者与公司及主要股东签订了对赌协议的事情,后面也一直未进行更正,但在招股说明书中做了披露。如果是近期新申报的项目存在类似情况,那在申报证监会前就必须要在股转系统先更正,并且还要中介机构发表意见,但当时在反馈意见回复中予以说明即可。
第三阶段,股转系统开始要求企业更正,但是没有正式下发文件对更正的形式、时间、内容及中介机构意见进行明确规范。
在这一阶段,企业和中介机构都陷入了两难境地:如果更正,是否表明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存在缺陷,是否会受到股转系统的处罚;如果不更正,又不幸被股转系统发现,后果会更严重。
两难的结果是,大部分项目选择了更正,因为ipo事关重大,少有人敢去赌不更正且没有被股转系统发现。而由于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所以更正的时间各不相同:有的在ipo申报前不久更正,此时招股说明书基本定稿,需要更正的内容已经明确;有的在ipo受理后不久更正;有的则在ipo受理后三个月以上才更正,可能是当时忘了,也可能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第四阶段:股转系统发布《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明确要求在ipo预披露前更正,且需中介机构发表意见。
为了这份文件的出台,股转系统做了两件事作为铺垫。
一是在2月初的时候向各主办券商出了一份文件,要求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