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四节 劳动纠纷(第 3/4 页)
虎平涛从桌上拿起叶媛媛的入职简历表,指着其中一项表格:“请注意这上面的时间。所有聘用者都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今天是二十六号。也就是说,叶媛媛的入职时间,还不到两个月。”
“按照《劳动法》,企业不得在女员工怀孕期间,以无法胜任岗位为由将其辞退,但试用期除外。所以傅总辞退叶媛媛这件事,从法理上说是没有问题的。”
叶媛媛一听就跳起来,她又气又怒,指着虎平涛连声叫喊:“他给了你多少钱?你要这样帮着他?”
“我是就事论事!”虎平涛严肃地说:“如果你觉得我的说法有问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另外,我建议这件事最好走法律程序,让相关的专业机构介入。”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关乎于法律和道德。”
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他能给予傅跃辉的帮助就这么多。
……
录制的节目很快播出。
主持人张娟对整个事件做了详细描述,现场拍摄的画面及那份尚未盖章的劳动合同也证明了一切。傅跃辉和叶媛媛之间面对面的交谈,再加上“水中花”酒楼员工的证明,当地相关机构的参与和调查,一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与过去相比,网络成了庞大的自由言论平台。
对于这件事,各种评论都有。
“这女的疯了吧!不上班光想着躺在家里拿工资,哪儿有这么好的事?”
“这个小姐姐实在太聪明了。只有她这样的盖世英雄才能修理万恶的资本家。这是绝好的躺赢教材。可惜我是个男的,无法借鉴。”
“建议酒楼老板报警,走司法程序。这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务纠纷,而是涉嫌欺诈。”
“凭什么要歧视孕妇?人家已经说了,她没有义务告诉公司自己是否怀孕。我查过,这样做是没有错的。既然公司已经将其录用,就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她生育和修养期间的薪酬。”
“做人要讲诚信,否则这个社会就乱了。”
议论没有一边倒。总的来说,绝大部分评论偏向于傅跃辉,对他给予支持和鼓励。
叶媛媛找了律师,告到了法院。
她很愤怒,连带着把电视台录制节目的所有人都恨上了。状告的相关责任人除了傅跃辉,还有民生栏目的主持人张娟。
张娟为此专门打了个电话给虎平涛:“我这次可是被你们牵连进去了。真正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
虎平涛手持电话,发出爽朗的笑声:“这事儿跟我没关系吧!是叶媛媛打电话把你们叫来,我只是在现场维持秩序,说明情况而已。”
张娟在电话里娇嗔:“我不管,反正叶媛媛是因为你们才把我告上法庭。你要为此负责。”
这话听起来很古怪,感觉内容很丰富。虎平涛脑海中那股开玩笑的意思瞬间消失,认真地说:“话可不能这么说啊!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关系没有你想的那么亲密。”
“喂!你到底在想些什么呢?”张娟顿时反应过来,又羞又气,在电话那端用力跺着脚:“我的意思是,作为补偿,你和你们派出所必须接受我们栏目组的采访。”
虎平涛恍然大悟,连忙改口:“原来是这样……好的,好的,这没问题。不过我们有规定,采访做节目必须先从上级部门那边申请,批准以后才能进行。”
张娟道:“放心吧!我知道程序,不会让你为难。我只是提前给你打个招呼。因为叶媛媛这次的事情在网络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我们台里的领导觉得这是个机会,只要扩大宣传……嗯,我指的是正面的那种,再加上相关部门的配合,就能搞成普法民生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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