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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五八节 真的是开玩笑(第 2/4 页)

    买衣服裙子的也是这样,杨星月连续得手好几次。她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虽然赚不到什么钱,至少能解决自己的服装问题。

    第一次被抓,是在夜市的内衣摊上。她故技重施,偷偷拿了一件与自己尺码相仿的内衣,刚离开人群,就被摊主发现了。

    杨星月丝毫不怂,她气势汹汹抬手指着摊主,劈头盖脸臭骂了一顿。

    “偷尼玛偷啊!嘴巴放干净点儿,谁偷了?你哪只眼睛见我偷了?”

    “这么多的人,转来转去随便一下就要碰到,你让我怎么给钱?”

    “我出来是为了拿钱包。喏,看见没有。”

    “几十块钱的东西,我是那种赖账不给的人吗?”

    面对如此强硬的杨星月,摊主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虽说杨星月的确是离开人群,可她没走没跑,就是转过身而已。如果真是像她说的那样,从钱包里拿钞票,那自己还有可能错怪人家。

    摊主心里仍有些不服气:“你手上拿着手机呢!为什么不直接扫码?”

    杨星月自有她的一番道理:“我手机上没钱,我就喜欢用现金,不可以吗?而且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商家不得拒收现金……怎么,我用现金也不行了?”

    摊主被怼的哑口无言。

    这是杨星月的第一次胜利。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乃至以后更多。

    类似的事情多了,经验就更加丰富。

    杨星月开始不满足于只在夜市地摊上小打小闹,把目光转向大型商场。

    她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神偷”,可以靠技术大富大贵。

    实际上,她那点儿拙劣的动作很多人都看在眼里,尤其是每次挤在一块儿挑选货物的顾客。

    摊主只是一个人,还要大声嚷嚷着招呼生意,自然不可能顾及到每一个人。

    有好几次,杨星月都发现旁边有人用诧异的目光看着自己。

    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还有孩子……每当这种时候,她就瞬间变得尤其暴躁,用凶狠的目光死死瞪着对方。

    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们就这样退缩了。

    反正被偷走的又不是我的东西。

    反正这女的我不认识。

    反正摆摊做生意的人应该都很有钱。

    杨星月观察了很久,终于在美宝莲化妆品柜台顺走了一支眼线笔。

    今天在金源商场,是她在这种场合的第四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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