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酒吞童子(第 2/4 页)
因为有一双过人长臂,他的舞戟姿态尤为大气,舒放时威武雄壮,更有种独特的美感,气势如虹。
“这长臂,也是天赋的一种……”杨信暗暗颔首。
一双大长腿,只能用来蹬三轮;但一对长臂,不止有“猿臂擅射”的属性加成,也能用戟,甚至,闲暇时还能摔摔孩子。当然,以防万一,最好还是别摔亲生的。
在太史慈的面前,可见刀影缤纷,浮浮沉沉。
——是文陆。
他以矫健迅捷,进击如电为长,掌中刀光决荡,竟是化作一幅冷艳写意画:初春来临,朵朵樱花怒放,美不胜收中,暗藏着似有似无的杀机。
文陆手中的刀,却是那把思召。
这让张猛郁闷了很久。
杨信此举,倒也不完全是邀买人心。
文陆以迅速见长,进退如凫趋雀跃,刀击似风驰电掣,但力量不足,也常常断刀。一把好刀,则更能发挥他的长处。
至于张猛,他用拳头都能砸碎敌人。何况,以他的战斗方式,明显更适合斧头、战锤、长柄刀一类的钝器。
“开始!”杨信充当裁判,喝道。
铛铛铛~~
刀光戟影纵横浮沉,戟如游龙逆击,刀似落英纷纷,两位伤员身形交错,瞬间斗了数十招。
文陆是重伤刚愈,而太史慈虽已无大碍,但他年纪太小,力量、速度都远未臻于巅峰,两人居然斗了个旗鼓相当。
……
“太史慈这小子,实力与日俱增呐。”杨信双眼微眯,感觉自己需要刮目相待了。
这也不奇怪,在太史慈这个年纪,一日千里实属常事。
“不过,过几年再和这小子打,那就不是虐菜局,而是王者局了。”他很是遗憾,耸了耸肩,“拳打东莱太史慈,脚踢琅琊徐文向的日子,恐怕很快就要一去不复返了……唉,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
本来,像这种“殴打小朋友”的活计,杨信向来亲自上阵,不愿假手他人的。毕竟,年轻人成长太快,打一次就少一次。
不过,才刚收下文陆,他总得注意点形象,要在对方面前保持“领袖风范”,继续沉迷虐菜就不合适了。
更大的原因则是,太史慈胸膛里有一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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