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凡事太尽,势必缘分早尽(第 2/4 页)
“什么前途?”
李与若有所思:“要不,你也离开戏班,去做别的事?”
他想在这一边发财致富,一边救卢象升,总要人帮忙,而红娘不仅仅武艺高强,而且很仗义,又是个美女,还帮过自己,无疑是一个绝佳的对象。
“不去卖艺,还能做啥?”
红娘淡淡地道:“李与,给你一个忠告,早离开早好,卖艺这行当,不适合你!”
在世人眼里,卖艺的人跟昌妓没有区别,社会地位甚至还不如昌妓。
要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谁愿意做这个;如果有机会,红娘当然希望李与离开戏班这个泥潭。
“可以从商!”
李与不假思索道:“送你的那两种东西我能弄到不少,卖这些东西能不能赚钱?”
戒指里面还有不少东西,李与不知道大概能值多少钱,也不知道什么东西值钱。
“应该可以!”
红娘想了想:“那种镜子虽然我没见过,可是卖二两银子想必不难。”
她以前见过人家的铜镜,不止样式笨重,还模糊不清,跟李与送的镜子根本就无法相提并论。
“二两银子?”
李与简直有点不敢相信,在这呆了几天,他对明朝的物价有所了解。
一两银子能换一千文钱,在二十多年以前还能买三百七十多斤大米。
这几年来河南连年受灾,加上义军四起,物价尤其是粮价不断飞涨,现在一两银子只能买到四十多斤大米,涨了近十倍,放到现代差不多一百块钱。
也就是说两块钱的成本,一百倍的利润,绝对是暴利。
物以稀为贵,赚这么多,倒也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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