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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五章:我为天道(第 3/4 页)

    在这没有超凡力量的世界中,一个有着移山填海,捉星拿月的存在,自然不会是简简单单的鹿。

    从某个方面来说,它是这片天地的法则具象化,是天道的代表。

    它拥有至高无上的神力,能够完成一切不可思议的事情。

    所以,九色鹿就有两种身份,两个立场。

    一个是善良的九色鹿。

    在它的立场中,救助生灵为善,杀人放火为恶。这是一个朴实的善恶观,与世上大多数的生灵契合。

    另一个就是它所代表的天地法则。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在天地看来,万事万物都是平等的,一切随其自然发展。

    换句话说,不管万物朝着什么方向演变,那是万物自己行为导致的结果,与天地无关。

    天地要做的,就是不横加干预,顺其自然。

    九色鹿的善,是小善。

    天地法则的善,是大善。

    夏无忌研制食肉动物能够食用的草叶,平息争乱,对于九色鹿来说,自然是善。

    但对于天地法则来说,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

    森林中的动物,并不比草木更加尊贵。

    为了森林中的动物的平和,而却培养草叶,任由啃食。不正是为救一人,而杀一人么?

    更何况,弱肉强食,本就是森林的法则。

    而夏无忌却压制某些肉食动物的血腥本能,试图来维持一个和平的世界。如此行为,已然是倒行逆施,破坏法则。在天地法则看来,自然是恶。

    于是,九色鹿的善,和天地法则的善,相互抵消,也就只剩下一丁点的小善了,反倒不如它随便救些小动物来的更“善”。

    至于夏无忌在岸边“开大”,一个aoe大招,瞬灭上千条性命。

    在九色鹿看来,自然是恶,而且还是大恶。

    如果只是站在九色鹿的立场,只怕夏无忌刚把大招释放出去,它的神魂就被排斥出九色鹿的躯壳之外。

    但如果在天地法则的眼中,国王、王后、士兵他们获罪于天,得罪了上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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