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7章(第 4/4 页)
野狼!!野狼!!
凡是在牧场工作过的人们都曾经面对过野狼,知道它们的爪子和牙齿是多么可怕。
牛仔们胆颤心惊着,穿上衣服和裤子,然后顺手取下武器架子上的短枪。没错,在牧场,所有人都会携带一把短枪。这里民风彪悍,能动手的事情,绝对不动嘴,每年死在枪口下的人不在少数。
“上帝保佑,不要是野狼来袭,十年前那一次袭击,牧场死亡了二十多人,残疾了十几人。”一个脸上镌刻满皱纹,头发花白的老牛仔跪倒在地上,大声祈祷。
“克里斯大叔,你现在祈求上帝也没用,他老人家很忙,顾不得咱们这些信徒。”
旁边的牛仔看到他这样做,鄙视地撇了撇嘴。因为在北美洲西部,气候条件恶劣,人们生活艰难,每个人都要竭尽全力才能活下去,他们只相信自己手中的枪支,对那个高高在上的上帝充满了不屑。也只有克里斯大叔这样,上了年纪的人,才会把上帝挂在嘴边。
牛仔们不再理会克里斯大叔,拿着武器跑出工棚,看到明亮的灯光中,胡志明手持来复枪,站在高台上。
对于胡志明,牛仔们充满了钦佩。
刚开始胡志明来的时候,胡志明瘦弱的身体,和脸上经常挂着的腼腆笑容,让他们认为胡志明只是一个普通的华夏小子。
在他们的印象中,华夏人生性纯善,不善于和人争斗,即使有一些功夫高手,也不喜欢使用枪支。
但是胡志明却让他们这种固执的偏见,一下子得到改变。
胡志明第一次拿着来复枪,在众人嘲笑的目光中,瞄准标靶。轻轻扣动扳机。
“砰!”
来福枪口冒出火光,然后是一阵淡蓝色烟雾,而对面的标靶瞬间支离破碎。
这样牛仔们大吃一惊,因为来复枪作为威力强大的近战武器,远距离的精准攻击很差,而胡志明竟然能一枪击倒一百多米外的标靶。
这可以说是一个奇迹了,至少那些牛仔们自认无法做到。
更让牛仔们吃惊的是,胡志明天生大胆。
他可以在深夜,骑着马,拿着来复枪,在野狼的嚎叫声中,深入荒漠。
要知道,荒漠中除了野狼外,地面上还遍布蜈蚣蜘蛛等毒虫。
只要被这些毒虫咬中,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疗,说不定会一命呜呼。
在牧场里,只有一些没有大脑的亡命之徒敢这样干,但是胡志明明显不是亡命之徒,他的脑子灵活着呢。
看到牛仔们都走了出来,胡志明大吼一声:“根据汇报,现在有一大批野狼正冲着我们这边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