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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 改朝换代(第 3/3 页)

    “咋改?”我问。

    “以后基础工资少了,提成多了。”黑哥说:“我的地盘不养懒人。只要你肯干,钱有的是,一年让你奔小康。可如果你懒,不干活,对不起,请另奔高枝。我听说你不是正式员工,还有小半年的考察期?”

    这是义婶定的规矩,我都忘了。我点点头。

    “好好干吧。”黑哥意味深长地看我:“当了正式员工,我就给你交五险一金。对了,你现在不是没事吗,执尸队有个活儿,你去吧。”

    说实话,我是真不爱干执尸队,提成少不说,搬着尸体运来运去的,又腻歪又晦气。

    在黑哥目光灼灼之下,我也没法拒绝,要了地址。黑哥让我开着金杯车去,执尸队那三个人已经等着了。

    我开着车,和土哥他们联系,分别接了他们。车上只有我们几个老哥们,我忍不住吐槽,把黑哥埋汰一番。老黄坐在后座闭目养神,悠悠说:“老菊啊,我给你讲一个混社会的原则。”

    “什么?”我问。

    “不要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通风的墙。”老黄悠哉悠哉说。

    “你啥意思?”我不高兴了:“我把你们当哥们。”

    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土哥说:“就因为我们是哥们,才掏心窝传授你社会经验。尤其老板的坏话,别在背后讲,很容易传进耳朵里。”

    我知道他们说的不错,可扫了兴,憋着嘴一言不发,专注地开车。

    王庸打破沉默:“这次去拉什么尸体?”

    “这次人物可大了。”土哥嘿嘿笑:“歌手尔夫的女朋友。”

    “啊?尔夫!”王庸叹道。

    尔夫是我们城市走出来的大明星,年纪轻轻,歌唱的极好,又兼有高颜值,是小鲜肉,自打从《星星大道》出道以来,知名度打滚往上升,在娱乐圈炙手可热。前些日子还参加了真人秀《跑跑吧,兄弟》的录制。

    我对娱乐明星不太感兴趣,可他知名度太高,架不住网络媒体狂轰乱炸。我记得娱乐新闻讲,尔夫最近找了一个嫩模,两人在网上高调秀恩爱,惹得沸沸扬扬。没想到,他女朋友死了。

    “怎么死的?”我顺嘴问。

    土哥笑:“我接到电话也这么问的,警察告诉我,那小模特死得极为离奇,是自己把自己掐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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