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拾骨人(第 3/3 页)
这十年,林旭度日如年,每天白昼都用着古老的方法——数羊度日,或者看着潺潺的大江水,这样已经竟然过了三千六百五十天的白昼。更可气的是,林旭竟然连眨眼的权利都没有,这样也有一个好处,林旭可以数眨眼的次数度过大把时间。但更多时候是在休息,好像这也是人性化管理一样,有好多的日子就一直在黑暗中度过。
林旭身体的各个机能都熟悉得差不多了,过了那么久,差点连怎么走路都不知道。
林旭活动了一下手指,一只手撂着下垂的毛发,一只手小心翼翼的打开身旁黑色的包,取出里边的剪刀、剃须刀、电动剃头、梳子······“你妹的,居然毛镜子!”
“靠,还有口红,喔,这是洗发露,洗面奶——打劫了理发店吧!奶奶的——”林旭在一股乱翻中还找到了人民币,“这钱可以用吗?看着那一百三个数字都金灿灿的。一、二、三、四······”
······最终,林旭还是花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鼓捣自己的装束,然后在衣服外口袋里掏了个洞,把那数了好几遍的两万块钱稳妥地塞了进去。
看来钱这东西,到最后,到绝望,到死,都是可以给人以鼓舞的魔力。
林旭捧着水泥面上的大把毛发走到边上,松开手,那可能已经有米多长的毛发就跟黑水一样泼到了江面上,随波逐流,可能这是告别这十年最壮观的仪式。
这个仪式,可以说,无人可及,无人可懂。
林旭没疯已经是莫大的厉害之处,何况接受。林旭把一些用不上的东西全扔了,只留下了洗发露。
林旭赤裸着身体热身了一会儿,把衣服叠好与洗发露挤在包里,然后把包挎在身上,准备就绪,林旭就睁着眼睛纵身跳入这平缓流动的大江里。
在“喔——”的一声后“嘭”的一声,林旭重重的砸在水面上,那一下差点把他脑袋撞碎。
嗡嗡嗡的耳鸣让林旭再次鼓起勇气,睁着眼睛,把包拿下来,摆动着双腿重新回到了水面。然后开始不停地换气,调整好呼吸,交替蹬着双腿慢慢向岸边游去。
林旭游着游着,离岸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五百米——三百米——一百米——五十米——三十米——林旭看着与岸边的距离在持续缩短,但是呼吸丝毫不乱,林旭安全无误地在抵达了岸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