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第 3/4 页)
“阅文中文网的老板是王潜,新类型小说的作者也是王潜。”
“其版权的拥有者亦是王潜!”
“所以,阅文中文网将上线同人计划,凡是在阅文中文网写书,都可以著写王潜作品的同人。比如说《洪荒之冥河老祖》,凡是在阅文中文网创作的写手,都可以以此为背景创作小说。”
“当然,因为是同人小说,所以所有收益都将与王潜七三开,也就是创作者7成,王潜分得3成。”
“我想大家也知道,哪怕别的行业,使用别人的版权,同样得给钱。”
“而这,并不是直接给钱,是没有付出的收益分成。”
“同人作品不卖座,收益不高,创作者亏不了什么。”
“同理,同人作品火了,创作者收入水涨船高,王潜的收益相应也会提高。”
“合作共赢。”
“天下没有白来的午餐,我想大家都清楚。”
“而王潜选择在阅文中文网开放同人版权,亦是想要开创网文新时代。”
...............
其实,就算王潜不开放版权,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大网文网站少不了出现类似的网文小说。
当然,因由法律的问题,不会照搬王潜所上传的网文小说的设定。
但不代表网文写手们不会打擦边球的使用类似的设定。
换汤不换药,反正读者懂那些设定指的是什么就可以了。
再者,洪荒流小说的设定本就是依托上古神话所创作的,而上古神话又是公共版权。
所以......
除了王潜上传的小说之外,这类小说的世界观压根就没有版权一说。
既然这样,还不如一早将同人版权放开,依托《洪荒之冥河老祖》,以及王潜再上传几本洪荒流小说,再借助同人创作,形成统一的设定。
到那时,这个设定的小说,基本就没有其它网文平台什么事了。
于此同时,王潜不仅能坐收同人版权收入,阅文中文网也能发展壮大。
一石二鸟!
至于同人要给原创者分成这一点,别说在这个相关法律完善的世界是这样了。
就算是王潜前世记忆中的世界,也是如此。
当然,这个如此,只限于国内的作品的同人版权,如果是同人国外的作品,那就没有此说法了。
范思纯这个帖子一发表,整个空空论坛的写手们直接沸腾了。
洪荒流小说,是刚出现的流派,虽然不少人知道一些上古神话,也知道《西游记》和《封神演义》这些名著,但是融合成连贯的小说却从未出现。
每个人都是两眼抓瞎,不明所以。
但,虽然不懂,却知道洪荒流小说的潜力。
这种小说,描绘的是华夏上古神话世界,看的人心潮澎湃、向往不已。
以王潜的更新速度,《洪荒之冥河老祖》的世界观很快就能展开。
而这个类型的小说又是新的流派,凡是能第一口吃面包的人,都能获得好处。
或许这些并不会让大神写手行动,但众多扑街写手就不一样了。
写了那么久,都难以赚到钱。
现在,捷径就在眼前!
1l(阅文中文网编辑小号):“卧槽!这是好事啊!扑街写手的福音啊!我已经决定了,现在就去阅文中文网写同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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