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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六章 萧煜个狗东西(第 1/ 页)

    柳如茵一时失语。她就该知道,这人狗嘴吐不出象牙,只会拿她开玩笑。“我如何走?孤身一人,无依无靠,怎么走?”就算收拾细软,带上青画,她也难以安身立命。若是身为男子,倒也无需顾忌许多,可她这样的,跑到陌生地界,便似一块肥肉,非要让人活吞了去。“你还说什么相好,什么私奔……”柳如茵这会儿嗓子都哑了,热腾腾的怒火升起来,掩盖了消沉难过,“萧煜,你看我笑话也就罢了,为何要羞辱我?”情绪上头,她气得直呼其名。萧煜没明白:“我怎么羞辱你?”柳如茵恨恨跺脚,脸颊发烫如蒸笼,分不清是恼怒还是难堪。“我没有相好!就剩这么几天,我去哪里找人?你不就笑话我没人喜欢,没人帮衬,你还取笑我下贱……”她语无伦次,萧煜只抓住最后几个字:“我怎么又笑你下贱了?”他是真的没领会到柳如茵的意思。萧煜打小离家,来到这京城,接触的都是朝堂权谋明枪暗箭,两面三刀尔虞我诈。廷尉署处理要案大案,羁押王侯重臣,虽然也会涉及后宫争斗,爱恨情仇,总归是过眼烟云,不曾亲身体会。至于秦楼楚馆的女子,惯会讨好逢迎,哪里敢得罪他。所以,萧煜根本不理解姑娘家心里头的弯弯绕绕,更注意不到这些个细微的忌讳。不过就算他注意到了,也不会改掉自己嘴欠的毛病。“说说。”萧煜看着柳如茵抽抽嗒嗒忍气吞声的模样,觉得特别好玩儿,声调不自觉含着笑,“我如何取笑你下贱?”柳如茵张嘴,火气顺着喉管往外流,脑袋昏昏沉沉的:“你就是笑话我!好端端的柳家女,怎么能跟人私奔……”她看过无数苦命鸳鸯浪迹天涯的话本,却也清楚现实与臆想截然不同。高门贵女抛弃家人与男子私奔,是要被千万人唾弃耻笑的。人们会说她有多么不忠不孝,不知礼义廉耻。她从小接受的训诫与教导,也告诉她,无媒苟合是最最让人瞧不起的行径。可是萧煜问:“你还想做柳家女?”柳如茵呆住了。“我不……”“那不就得了。”萧煜懒洋洋道,“反正你也不想要这个家,不想嫁给丁焕,还在乎什么身份高下,声誉好坏。再说了,跟人私奔叫下贱,你把你相好当什么了?就你那个家,别人带你走,不都冒着风险?指不定还得丢一条命。”他盯着柳如茵腮边的泪珠儿,要掉不掉的,真教人在意,“如此真心待你,还要被你贬到泥里……不觉得太过分了么?”柳如茵听得一愣一愣的,竟然真的感到了愧疚。她讷讷道:“可我没有相好呀。”萧煜终于忍不住出手,捏住她的脸腮。本来只想捏掉泪珠,手指沾着皮肤,就收不回去了。他拉拉扯扯的,好似玩弄懵懂胆怯的小鹌鹑。柳如茵彻底愣住了,脑袋空茫四肢僵硬,任由他揉捏了半晌。温暖干燥的指腹,贴在湿润的面颊上,燃起一簇簇灼热疼痛的火焰。鬼使神差的,柳如茵出声:“你要做我的相好么?”她说得口齿不清,萧煜却听见了。“我?”萧煜放开她,“我嘛……”没说完呢,柳三小姐再次掉了眼泪。“你怎么这么混账……”她一定是疯了傻了,才会跟萧煜倾诉苦楚。萧煜算什么好东西,轻佻又无耻,只会戏耍她,轻薄她,不把她当回事。偏偏她犯了糊涂,以为萧煜对自己心存喜欢,竟敢问出这等可笑的话来。柳如茵再也待不下去,想离开此处,被拦住了。“好啊。”萧煜眯着眼睛笑,“我做你相好,你跟我私奔。”柳如茵仰头望着他,由于过度惊吓,整张脸都写着茫然无措。“明天正午,只要你能按时来万鼓巷,我就带你走。”萧煜语气轻松随意,“不过,如果你迟了,被家里人捉住,我可不会去寻你。听懂了吗?”柳如茵下意识点头。萧煜拍拍她胳膊:“今日先回家罢,三姑娘。”柳如茵恍恍惚惚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萧煜站在阴影里,面容模糊不清。她沿着来路,过街上桥,及至柳宅侧门,已经恢复成胆小低头的婢女。掐着嗓子撒谎说铺子打烊,没买到小姐要的点心。夜色昏沉,看门的仆役没辨别仔细,放她进了门。柳如茵回到自己房间,连着喝了五六杯冷茶,凉意窜进四肢,激得直打哆嗦。她终于清醒了。萧煜同意和她私奔。明日正午,万鼓巷。他怎么会同意呢?柳如茵死活想不明白,区区半个时辰,事情竟然进展到如此匪夷所思的地步。不,等等。萧煜身为廷尉左监,官署就在京城,他能带她到哪里去?柳如茵满腹疑惑,疑惑中又掺着许多不知名的欣喜。灌进胃里的冷茶似乎被煨热了,细细密密的燥意爬遍身体。毫无来由的,她相信萧煜的承诺。即便这个人嘴里没几句准话,她却觉得,在这件事上,萧煜不会哄骗她。“……万鼓巷。”柳如茵捏紧手心,仿佛要将承诺牢牢抓住。她一定会赴约。她愿意以身作赌。……临华殿。莫余卿坐在案前,翻看手中的竹简。这东西已经有些年头,竹片多磨损,编绳也毛毛糙糙的,几欲断裂。唯独密密麻麻的墨字,入木三分,清晰可辨。承福上前为她斟茶,目光扫过竹简,便看见其上无数姓名。萧云,萧陈,萧问亭……每一个名字,后面都缀着注解。这竹简,赫然是一份萧氏族谱。莫余卿轻声喟叹着将其卷起,露出底下发皱泛黄的绢布来。纵横复杂的墨线,在绢布上勾勒着弓弩的形状。其工艺之精巧,构造之诡妙,足以让少府的匠人赞叹癫狂。“世上竟有如此能工巧匠。若能招揽来,归为己用,何愁不能开辟出新的飞羽营。”她自言自语,“不,飞羽营这称谓不合适。定**,镇**……总归要比衍西军更为强盛。更加……坚不可摧。”承福伏跪在案旁,不打断她的话语。殿内灯火通明,照在莫余卿深红色的常服上,便显出这布料暗藏的乾坤来。流银般的细线匝在深色贡缎里,仿佛浅淡的柔光,随着动作泛起点点华彩。承福默不作声看了很久,直至莫余卿出声问他何事,他才伸手小心翼翼碰触衣摆,拈起一根白色的猫毛。“陛下,您回宫后尚未更衣。”他恭谨说道,“可要传人沐浴?”莫余卿看见他手指间的猫毛,笑了下:“是该换衣裳。这萧煜,出门见人还舍不得丢下他那猫,朕跟他说说话,都得沾一身毛。”“也怪他做事太小气,每次只给朕一张图,勾得朕神思不属,什么都忘了。”她摩挲着绢布上的图案,目光隐隐痴迷,“不愧是萧氏,能人辈出。当初帮圣祖打天下,如今归隐山林,平白浪费了这许多宝物,耗尽贤良前程。”“若不是前几年萧煜找上朕,朕也不知道萧氏竟有如此能耐。说起来,多亏了他,教朕独善其身,博得一线生机,如今朕才能坐在这宝殿里。你知道他当初怎么跟朕说的么?”承福道:“奴婢不知。”莫余卿不怕他知道。有些秘密,藏得太久也没意思。“萧煜第一次见朕,朕还只是受制于父王的未央翁主。给沈舒阳凑趣逗乐的小东西。可他对朕行大礼,说朕有帝王相。”惊怒之下,莫余卿险些一剑杀了他。白脸狐狸笑啊笑,不把莫余卿的怒气当回事,从袖间取出陈旧的绢画,给她展示一幅弓箭制造图。那不是大衍的技艺,大衍造不出那样强劲的弓,那等坚韧的箭。也正是那个时候,莫余卿才知道,传闻中的萧氏并非浪得虚名。“每隔数年,萧氏派人入世,为天子效力。如今是萧煜,可惜这人天生反骨,看透沈舒阳命数已尽,提前找到朕,说要效忠于朕。”萧煜说,丞相很危险。大衍要变天,丰南王空有野心,敌不过薛景寒的手腕。覆巢之下无完卵,如果你想活,只能成为丰南王的敌人。或者说,让丞相知道,你是丰南王的敌人。以及……苏戚的挚友。萧煜告诉莫余卿,苏戚是薛景寒唯一的软肋。拿住苏戚,才能争取生机。再往后的事,都是顺势而为。“朕问他,为何选朕?他回答,薛相无意帝位,若沈舒阳死亡,势必要选新皇。朕有野心,比父王聪明些。而且……”——这样玩才比较有意思。萧煜笑着说。不久后,她随丰南王入京面圣,在太学见到苏戚。墙下的少年郎眉目如画,正是萧煜曾描述过的模样。——这里是太学。苏戚仰头看她,说话时嗓音干净平和。她坐在墙上,浑身被日光烘烤得暖洋洋的,体内汹涌着激烈的暗流。——我知道。她如此回答。你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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