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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六十一章 荣耀之城(第 2/3 页)

    十天之后,格维斯一行六千多人的队伍终于见到了远方地平线上出现一座巨城,当见到这座巨城以后,所有的士兵脸上都不由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战争中除了在战场上厮杀会让人恐惧,其实这样风餐露宿的长途跋涉也是对士兵们的一种煎熬。

    特别是步兵,他们这一路走来,脚下走出血泡的比比皆是,每天晚上格维斯都能听到自己手底下好些医护队的女孩和普通卫兵在帐篷里发出痛苦的哼哼唧唧声。

    格维斯自己倒是还好,在第一天骑着独角兽赶了一段路后,后面几天他都是躺在马车上赶路的。

    这马车不是别人送的,而是他花了1枚金币买的。

    马是最普通的老马,马车倒是崭新的,不过也是载货的那种。

    这样的一辆马车在平日里只需要花30个银币就能拿下,但是格维斯现在却是整整花费了一枚金币。

    为什么会卖得如此之贵?

    这个事情说起来就让格维斯咬牙切齿,因为他遇到了坐地起价的奸商。

    原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像格维斯这样毫无经验的愣头青的加入南征大军。

    在半路上受不了苦,或者见到了其他人的模样,也想要寻找马车乘坐,这些奸商就乘机兜售带来的马车。

    出发时的第一天晚上,格维斯找到帕特等人,想要问问有没有多余的马车,自己想要购买或者暂借,很快帕特等人就将那个乘机兜售马车的小贵族介绍给了格维斯。

    这名小贵族只是一名勋爵,不过他的父亲却是一名男爵,也是爱丽丝的封臣。

    一名勋爵征召令的人数下限是30人,这个勋爵却是带来了六十人,全都是清一色的农奴,除了这60名农奴外,还有30辆马车。

    这样的操作当场就让格维斯惊叹,真特么的是人才。

    原本格维斯提出购买马车的时候,这勋爵开价1金币30银币,最后听说了格维斯伯爵大人丈夫的头衔,这才抹掉了零头。

    1金币还别嫌贵,很多年轻小贵族都排着队购买,当格维斯前去购买的时候,这勋爵的三十辆马车已经只剩10辆,格维斯最后也只能咬着牙齿买了下来。

    ……

    随着格维斯等人继续前进,当众人越过一个低矮的山坡以后,前方巨城的完整样貌落入了他们的眼中。

    只见巨城四四方方,规模虽然没有临冬城大,不过巨城的城墙却是比临冬城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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