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把酒尽欢(第 3/3 页)
要知道,行走江湖,最忌婆婆妈妈。像顾醒这般直来直去的豪爽之辈,最对他们胃口。
而那店小二也是借坡下驴,扬手说道:“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若是有谁想试试,不妨举手示意,我亦免之。”店小二此言即是言明也是服众,那群看客虽说图个热闹,但还是有所耳闻此人的厉害。
虽说此人面目可憎,但那手段可不是江湖中那些三脚猫能比的。只是他对这四人这般“关照”,恐怕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就再话音刚落之际,一人慵懒地举起了一双如布满老树朽皮的手,用沉稳浑厚的中年男人独有的磁性嗓音说道:“给我来一坛。”
刚才顾醒壮胆接下时,那人并未参与其中。只是优哉游哉地喝着小酒吃着花生米,看着这群江湖众人起哄,不时摇头叹气。没想到那小子居然一口气将那一斤多的“嘣大碗”一口干下,不得不说,“英雄出少年”。
至少,在酒桌上,已是出类拔萃。
店小二闻言扯了扯嘴角,本是歪斜的嘴变得更加极端。只见他黑着脸又从那柜台后的酒窖中拿出一坛“嘣大碗”,抬手便扔了过去。
那人也不恼,只是抬手接下,按在了矮桌上,发出沉闷声响。
店小二明显有些诧异,不知为何内劲如此浑厚的路人会出现在这不起眼的乡野客栈中。那人接下一坛子“嘣大碗”,化掌如钩便插入那泥封之中,抬手便仰头灌下。
没有顾醒喝时那般勉强,反而多了几分从容不迫。也不过片刻功夫,那一坛子酒便被那人喝了个精光,待放下酒坛后,那人抬手一掷,将那酒坛又抛了回去。
店小二抬手接下,竟隐隐后退了几分。
待稳住身形,那人爽朗笑道:“不愧是‘嘣大碗’,名不虚传。老夫不虚此行。”人群中忽然一阵骚动,听见有人发声说道:“原来是郡守大人,难道如此海量。”
众人闻言皆是一惊,纷纷起身抱拳行礼,一时间本是熙熙攘攘的客栈,变得寂静无声,全是拜礼之人。
那喝酒之人面色如常,开口说道:“我自是闲来无事出来走走,大家不必如此多礼。既然有缘在此相聚,那这顿便饭我便请了。”
说完起身抱拳,快步向柜台走去。本有人想起身再说什么,也被身旁同伴拉住,小声嘀咕,“郡守大人最忌别人婆婆妈妈,刚才见那小子如此豪爽,定是激起心中快意,你不可上前误了他人雅兴。”
郡守快步走到柜台前,从腰间摸出一锭银钱,递给那店小二,便负手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