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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章 无所获(第 1/3 页)

    “侯明华父母与大哥都承认了,七年前,他们曾向一非法团伙以七万元的价格‘购’得常燕。

    而且,他们其实也清楚,常燕属于被绑来的,且早在此前就受过数次凌辱,已非完璧之身,否则价格还得更贵一点。

    团伙成员,他们只见到了三个,为首是个刀疤脸独眼秃顶汉子,当时约莫五十岁左右,眼神很凶恶;

    主要与他们交谈的是个中年妇女,五十岁左右,兔唇,左手五指黏连,听特征描述像是受过严重的烫伤、烧伤,脸上也都是疤,被泼过硫酸似的;

    最后一人是个青年,但因为他没什么特点,所以他们记不太清楚了,只记得年纪不大,很高,具体多高也没个概念,长得还算清秀,没了,描述相当笼统。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苏队你看?”

    “特征报给老荀了么?”苏平咬了口馒头,问道。

    “报了,”松哥也夹了一筷子榨菜塞嘴里,嚼了两下,啃口馒头,说道:“荀队说会第一时间对近七年来被逮捕、统计的非法集团、人贩子团伙做逐一筛查。

    不过到现在都没消息,估计是未找到符合特征的,是以这个团伙恐怕尚未落网,甚至尚未浮出水面。”

    “哦。”苏平颔首:“那就有的查了……”

    “是啊,如果全无目标与方向,想要追查并不容易。”松哥说着,问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没有方向,那就不要方向。”苏平重新拿起个馒头,接着说:“我会跟老荀商量,联合他,向上级申请,掀起一次打击人口买卖犯罪的专项行动,至少将余桥范围内的此类团伙肃清。

    据我所知,这类团伙,彼此之间甚至还有一定的交流沟通,比如互换、互相购买拐来的人口。这条‘犯罪链’不仅黑,而且相当成熟。如此无差别的打击一波,或许能获得关于此团伙的信息。

    没法获得也无所谓,打垮这些团伙,总归是好事。

    咱们刑警,很多时候,注定只能充当救火员的身份,出了案子,才能立案才能侦查,才能将犯罪绳之于法。

    不能说错,咱们刑警也没理由惩戒潜在罪犯,就我们刑警而言,能干的顶多只是提高破案率,对潜在犯罪进行威慑,进而降低破案率,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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